該有個公式,以往成績差的國家可增加場上人數,成績好的必須減少人數。比如印度15人,咱國13人,韓國10人,德國7,巴西6,以此類推,*_*。好好在冰天雪地的 那嘎達練你的冰壺技術,休得幹涉我們 陽光、沙灘、葡萄酒地界的內政哈。拉丁裔在加州馬上 是多數了,多數推種族性質的立法,還是自肥的立法,哪有這個道理? 而且這與美國的立國之本是背道而馳的 ,抹煞個人因素。公民投票在加州不可能過,就是過了也執行不了,違憲。這個 和加拿大那個投資移民的案子是兩碼事。還有另一個角度, 拉丁裔是快樂族群, 你得有幾位拉丁裔的 朋友才好為他們有效的 爭權益。賀難得同誌就是一 算計的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