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644年滿清入關,成為統治中國的新皇朝,到1911年,經曆了漫長的二百六十七年。中國曆史好像存在一個咒語,就是沒有任何一個皇朝統治神州,能夠超過三百年。最長的大唐,從公元618年到907年, 延續289年。兩漢倒是延續了四百多年,可那是兩個不同的朝代,中間還有王莽新朝,後期更是天下三分,皇權空掛;東西漢實際各領風騷二百年。宋朝像兩漢,也分兩段,不稱東西稱南北。南北交替時,兩個皇上被俘,一半國土淪喪。去掉讓人傷心的南宋一百五十年,輝煌的北宋,還不到170年!明朝治國有方,天下太平,四海懾服。可到了第276年時,大災大亂,義軍進城;皇帝上吊,外夷入主;大明王朝也沒超出300年大限。最後到了清朝,先盛後衰地拖了近270年,後70年更是災難重重,內外交困。盡管清廷想用立憲改良來延長自己的統治,但由於無意真正實現憲政,反倒弄巧成拙,激化了社會矛盾。這個皇朝離徹底垮台還有多遠,沒人能明確預告;但人們相信這一天不是遠不可及,任何一天都可能是倒數計時的開始。政權維持的長短,取決於是否有天災,有人禍,有大的突發事件發生。而發生在1911年春夏的四川保路運動,就是把清皇權帶入死路的大事件。
什麽叫保路?就是保護修建鐵路的權益。清政府要引入外資並實現國有化,而民營的大小股東們堅持民辦,反對外國涉入,反對政府官營,保護自己的權利和既得利益。
1903年9月,清政府為了推行「新政」,允許招商局集商股成立鐵路、礦物等實業公司。因此,各省的鐵路公司陸續成立,開始興建民辦鐵路。在四川,成立了“川漢鐵路公司”,主要承辦從四川成都到湖北漢口的鐵路。由於各地的經濟差別,也由於各公司的管理和技術水平的差別,造成各省民辦鐵路公司的良莠不齊,結果是鐵路興建進程很慢。到了1910年,在郵傳大臣盛宣懷的極力推動下,清政府決心改變鐵路民辦這一政策,實行國有化各省的民營鐵路公司。再和美英法德日等大國商談貸款,用大資本高效快速地興建全國主要幹線;同時還允許地方和民營在各度興建支線鐵路。客觀地說,清政府推行的這個政策,有助於加速發展中國鐵路建設,也利於統籌管理全國交通運輸。民國後的建路方針,原則上和這個政策相符。問題出在了國有化出台的時機和政府強行推動的手段。
1911年 (辛亥)5月9日,清政府發出了國有化鐵路的“上諭”。這個上諭指出:以往建路,不分枝幹,不量民力,一紙呈請輒行批準商辦,導致路政的錯亂紛歧。這種商辦政策的結果在廣東是“收股及半,而造路無多”;在四川是“倒帳甚巨,參追無著”;在湖南與湖北,更是“設局多年,徒資坐耗”。如果這種狀況曠日持久,民累加深,後果不堪。所以宣布,全國各省集股商辦的幹線鐵路,一律收為國有,而枝路則仍許商民量力酌行。5月20日,和英法德美四國的銀行簽訂了《湖北湖南兩省境內粵漢鐵路、湖北境內川漢鐵路借款合同》,舉債1000萬英鎊。這就是清政府的“收路”。
過去我們接觸的曆史書,都說清政府以鐵路國有來出賣鐵路主權,讓帝國主義有機會控製國家命脈。從而導致了愛國士紳、商賈和民眾的奮起反抗,發動了反對清政府的賣國的“保路運動”。仔細回首這段曆史,問題好像還不是這麽簡單。但這是一個很大的話題,我們先放下。借外資發展民族工業,是二十世紀以來發展中國家振興經濟的通途。從大清過後的民國初年,到現在的改革開放,曆代中國政府做過同樣的事。所以借貸不見得是賣國,關鍵是借貸的條件。清政府這次是否在出賣主權,看看合同就很清楚。一、清政府向德、法、英、美四國銀行借款一千萬英鎊,年利息為五厘。用於建造1800華裏的鐵路以及車輛設備,鐵路將在3年內完工,貸款則須在40年內還清。二、受貸款方則以兩省的百貨稅收和鹽稅等合計520萬兩作為抵押;如能按期償還,貸款方不得幹預各兩省稅收。三、鐵路建造與管理的全部權力歸中方所有,並由中方自行選派三名洋人總工程師;總工程師聽命於中方督辦大臣。委任、辭退有關人員的最終裁決權,在中國郵傳部。四、所用鐵軌,必須使用中國漢陽鐵工廠自行製造的產品。價格則由郵傳部比較歐美產品價格而定。所需從外國購入的重要原材料與產品,須通過招標方式進行,定購材料及支取費用,須由中方督辦大臣或總辦核準簽字。這幾條主要項目。基本確保了中方的利益。按經手國有和借貸的郵傳大臣盛宣懷說法, “以上各節,磋商數月,會晤將及二十次,辯論不止數萬言。於原約稍可力爭者,舌敝唇焦,始得挽回數事。實已無可再爭”。作為名商和對民族工業充滿熱忱的盛宣懷,指責他出賣民族工業,確實有些冤枉。
這麽一個不算壞的借款,和加快國家鐵路建設的國有,怎麽會導致四川大亂,以致革命爆發呢?根子就在清廷從立憲運動開始後不斷失去的民心和信任,也在於它一貫所謂強硬的對民政策。到了1911年,全國基本省輿論大開,而且多數報紙是站在朝廷對立麵的。同時,各省代表民意的谘議局的影響和作為越來越大,成為對省政府的監督和牽製。像四川成立的保路同誌會,正副會長就是四川谘議局的正副議長蒲殿俊、羅綸。所以一邊是立憲大旗下成立的民谘機構和權益受到侵害的人民,當然,還有大造清廷賣國的輿論;另一邊是失信於立憲又不肯通融的強勢政府。這個爭鬥,隻能是從流血開始,以暴力結束。
四川人民為什麽那麽反對國有呢?當初組建“川漢鐵路公司”,商家,官員和民間集資一千四百萬兩股值。後來在經營中,有人拿其中的三百萬去投資墨西哥橡膠,結果是血本無歸。加之多年虧損,使市值已經遠遠低於當初的一千四百萬兩。盛宣懷要國有,按股份的性質,分為七百萬保值,照股收購;另外七百萬,隻承認其中四百萬可以收購,其它三百萬,就是死股,不值分文。按盛宣懷說法,不能拿百姓的錢,去補你們的欠債大窟窿。而持這三百萬死股的股民,正是掙血汗錢想投資發小財的普通民眾。而且可收買股的股值,也低於人們的期待值。這麽大的觸動民生的變動,事先不做統籌規劃;遇到阻遏時不考慮更改通融;最後甚至動用軍隊強行鎮壓,殺死30多名遊行集會的民眾。民能不反,國可久安?
整個過程,攝政王考慮的是朝廷不可失去顏麵,退步求全,更怕反對浪潮由四川推向全國,所以下令嚴辦。實際操作人盛宣懷是“算盤思維”和不懂得政府對人民應該應該有“涵複之義”(張謇語),錙銖計較,一味孤行。另二位操作者,劊子手趙爾豐、端方,隻知道用槍杆子對民眾說話,最後自己也死於反叛的槍口之下。而自由的輿論界,一邊倒地用愛國升高溫度,用為民請命給自己壯膽;谘議局,看到這是最好的宣傳自己的機會。最值得同情的是芸芸眾生,命運總是操掌在大人物的手裏,而自已又不甘心任人擺布。立憲,給中國人帶來了從未有過的自由。但無論是皇朝,社會精英,還是草民,都沒有做好接受自由的準備。自由,帶來了動亂;動亂,催生了革命。
和平的立憲,終於讓位給了武裝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