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甲午戰爭失敗後,李鴻章與日本政府商談簽訂《馬關條約》。當中國準備割讓台灣和遼東半島給日本的消息傳出後,,朝野大嘩。當時正在北京舉行丁未科的科舉考試,各地參加考試的舉人聚集北京。這些當時的“精英”們,群情激憤,怒不可當,遂由康有為梁啟超執筆,1200名在京舉人聯署,發出《上今上皇帝書》。並由康梁帶領,遊行請願,向朝廷遞交這個請願書。這個事件,就是著名的公車上書,是民間發起的第一個請願活動。公車上書,對當時社會觸動很大;三年後的戊戌變法,就是這個請願的直接結果。
戊戌變法從形式上看是失敗了,但變法中提出的具體要求,卻在清末的最後幾年,不僅都得以實現,甚至走得更遠。像1909年底在各省成立的谘議局,不僅是代表民意和對地方大員監督的機構,更具有將各省聯合起來,向中央施加壓力的功能。1910年,震撼全國的三次谘議局大請願,就是全國各省民意的總宣泄。而這些民意所代表的,不再是公車上書時的知識精英小圈子,而是廣泛擴展到了新型知識階層,工商實業界和中上層漢族官僚集團。
三次請願,分別發生在1910年的1月,4月和10月,由全國各省谘議局議員的的代表,在北京向清皇權的最高代表攝政王表達對立憲的共同看法:一是清政府1906年提出的十年行憲,時間太久;日久可能會引起巨大社會動亂。二是盡早召開國會,由國會選舉責任內閣,實現憲政。三次請願,一次接著一次,都是在上一次被清廷否決後,全國谘議局聯合會發起下一次請願。
整整一年,代表立憲民意的谘議局,和朝廷交鋒了多次,都是無功而返。第一次,攝政王回答說:“籌備既未完全,國民知識程度又未劃一,如一時遽開議院,恐反致紛擾不安,適足為憲政前程之累”。第二次請願,舉辦方征集了三十萬人的簽名,遞交了十個不同側重的請願書。對此,朝廷答複:“朝廷不能開此先例,以防群起效尤”,並嚴令以後“毋得再行瀆請”。谘議局和立憲派什麽都沒得到,下一次請願勢在必行。
第三次,正值中央的立憲谘詢機構資政院成立。按清廷早年設想,這是今後在憲政體製下,相當於議會上院的機構。谘議局在北京請願的同時,在一些主要城市,出現了地區性的請願,並爆發了大規模的人民眾遊行,抗議朝廷拒不接受人民請願要求,延誤立憲。谘議局請願代表,把請願書不僅送到攝政王府,也送交到正在成立的資政院,以獲取支持。麵對強烈的民意和谘議局代表的不懈努力,清廷被迫做出形式上的一點讓步。 11月4日,攝政王諭曰:“縮改於宣統五年(1913年)實行開設議院……預即組織內閣”,將原定的開設議會的期限提前了3年。但同時宣布:“此後倘有無知愚氓藉詞煽惑,或希圖破壞,或踰越範圍,均足擾害治安,必即按法懲辦”。
按照這一精神,當沈陽學生在北京進行第四次請願時,就遭到了當局的鎮壓。而作為前三次請願主要組織者的江蘇谘議局議長張謇,看出清廷無意在立憲大局上做根本讓步,也相信清廷會在最後關頭,不惜用鎮壓民意來延長自己的統治。所以代表江浙地區谘議局議員,率先停止了請願活動,靜觀時局變化。說起這個張謇,除了他的政治智慧和眾多的曆史貢獻,如立憲,支持辛亥,興辦民族工業等,不能不提到他創辦過眾多學校。其中一所,就是我上過的大學前身。2009年,母校100年校慶,把校史上延到1909年開辦的吳淞商船專科學校。而這個學校的創辦人,就是張謇先生。
回到立憲運動上來。三次請願的失敗,實際上是以漢族官僚集團主導的立憲運動走到末日的象征。像第三次請願,谘議局明確提出的是:1911(辛亥年)年召開國會,通過憲法,選出執政內閣。沒有國會,責任內閣無從談起;而沒有責任內閣,千頭萬緒的立憲行政實施,也不會落到實處。谘議局立憲派的目的是想借助國會成員中漢族會占絕對多數的條件,改變皇家的憲法大綱,實現滿族保持皇權,漢族實現治權的憲政。而自大和目中無人的滿皇族,借助手中現有的大權,想在國會成立前,用資政的形式,先主導立法通過那部憲法大綱;再抓住行政權,繼續保持對多數民族的絕對統治。這個重大分歧,是無法從根本上解決的。所以,中國的立憲,到了1910年底,基本走進了死胡同。
但谘議局的三次請願,確實把過去隻在上層議論和解決的立憲大題目,展現到全國人民麵前,讓清廷徹底暴露了假立憲,真保皇的麵孔;造成了輿論嚴厲譴責朝廷的局麵,也形成了地方對中央的壓力和反製。武昌起義後,短短一個月內,全國22省中的18省,宣布支持革命,脫離清朝廷,是和各省谘議局的影響分不開的。所以,有人總結這段曆史,說:“辛亥革命,皆以谘議局為發端”, 是很中肯的。清廷在抗拒三次請願中,不僅失去了民心民意,也失去了輿論的支持,更失去了對各省地方的控製。人們拭目以待,它在專製獨裁的路上還能走到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