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小心共黨找你秋後算賬。我意:

1,當官也以貪財,當官不為財,有違天理啊。不貪白不貪,白貪誰不貪?哈哈。
2,當官的貪財,自己並花不多少,就算是酒林肉池,萬丈高樓,日日笙歌,每天娶個新媳婦,人的精力體力有限。。。那1座金山也花不出去,還要人民幫忙花。。。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3,黨和政府與軍隊的責任,是讓大貪們先貪,鼓勵1部分人先富,先貪,然後再抓貪,把貪官殺掉,先把錢收回來。。。大貪手中都有幾個億,幾千萬,幾百萬。。。應當算是中央銀行的小金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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