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在乎麵子,很在乎麵子。
早在1894年美國傳教士明恩溥就寫了一本書《中國人的素質》,開篇第一章就是“麵子要緊”,魯迅先生也把那些死要麵子愛做戲的人士稱作“體麵的虛無黨”,林語堂更一針見血地說,“在中國,臉麵比任何其他世俗的財產都寶貴。它比命運和恩惠還有力量,比憲法更受人尊敬。”
中國人被別人欺負了,首先想到的是要“討個說法”,要別人道歉,隻要別人道歉了,自己可以一邊揉著臉上的烏青塊一邊說,大爺我不和你計較了。精神上咱勝利了。
秋菊之所以打官司,隻是“討一個說法”,她沒有想到還有一個詞叫“法律”。不過誰讓中國幾千年來就是一個人治的社會呢?
這種思維根深蒂固。奇怪的是前一陣子台灣的關說案,學法律的馬英九不在法律層麵解決問題,反而自己在法律上走鋼絲,大張旗鼓地召開記者會,對普通民眾公開尚未經過任何組織程序的細節,似乎就是為了“討一個說法”。
今天,美國的華人同胞麵對歧視言論,大張旗鼓地要求人家道歉,還嫌人家不夠誠懇,把事情越鬧越大。
逼著別人道歉能誠懇嗎?別人就是嘴上道歉了,心裏能服嗎?這樣鬧下去美國人更尊重中國人了呢還是更瞧不起中國人了?中國人掙了得了麵子後那裏子呢?
這裏似乎有一個文化差異。
中國人在乎麵子,別的民族用實力說話,利益第一。
當年,美國人把咱的飛機撞到了海裏,飛行員犧牲,咱扣下了美國飛機。本來主動權在我們手裏,可是咱就要人家道歉。美國人就倆詞:regret 和sorry, 那個apologize千呼萬喚就是不出來,等飛機修好人放走了美國人竟翻臉不認賬,說沒有什麽好道歉的。
國家之間,利益為上。一個道歉值幾個錢?當初為什麽不壓住飛機,該怎麽賠償就怎麽賠償,該承擔什麽責任就承擔什麽責任?
上個月,印尼APEC會議期間,香港特首梁振英要菲律賓總統就3年前的人質慘劇向港人道歉,而那個阿基諾竟然阿基諾總統竟然麵帶微笑,輕蔑隨便地敷衍道:“這是香港和菲律賓兩地文化的差異,菲律賓沒有為他人過失而道歉的文化”。
3年了,小小的菲律賓竟如此蠻橫。為何?
回到這次的ABC事件,我想以下任何行為都要比硬逼著人家道歉好。
1.在加拿大,法律上有“仇恨言論法”(hate speech law), 加拿大法律禁止一切仇恨宣傳,而仇恨宣傳的定義是:任何人為倡導種族滅絕所作的交流或文字、標示或有形的表達。“any writing, sign or visible representation that advocates or promotes genocide or the communication of which by any person.”加拿大有很多成功的案例,其它族裔尤其是猶太人和伊斯蘭運用這條法律控告散布仇恨的媒體並獲得經濟賠償。
“殺光中國人”無疑是一種荒唐的種族滅絕言論,雖然“童言無忌”,但是作為主流媒體堂而皇之地播出,顯然是錯誤的。
那麽,美國難道沒有相應的法律來製約這種行為嗎?華人與其要別人道歉,不如也將ABC告上法庭,請最好的律師向ABC索取1美元的精神補償。
當然,這樣做要花錢,很多的錢。華人上街走走,上網吵吵在行,真要從口袋來拿出真金實銀就是另一回事了。
2.在美國其它主流媒體上刊登文章或廣告,抗議ABC。我們有權利表達我們的不滿,說不說是我們的,聽不聽是你的事。
3.公開號召華人團體,尤其是商業團體不與ABC旗下任何公司做任何買賣,也不在其媒體刊登任何商業廣告。
4.與其去白宮請願,不如給自己的領/使館施壓,讓政府出麵和美國相關部門交涉。華人在外受到欺負,自己的政府不出來說話,如此軟弱,今後類似“銀河號事件”和撞擊事件的事還會發生。
總之,強迫別人道歉沒有意義,隻有讓自己強大或借助法律的力量讓對方認罪比一個所謂的麵子重要。華人在不要做魯迅筆下的“體麵的虛無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