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克.倫敦和《馬丁.伊登》
傑克.倫敦(1876-1916)是一個極有特點的作家,喜歡他的人,認為他的作品語言清新而銳利,有一種別人沒有的力量;批判是,作品粗糙,單調重複,算不上真正的一流文學家。我喜歡折中,我以為兩個評論都有些道理。
在我讀過的作家中,康拉德是與他最類似,特點鮮明,都有些異類,對大自然描寫獨有情衷,也出色。但是,他和康拉德不在一個檔次,康拉德被認為是最深刻的作家之一(順便說一下,康拉德出身在波蘭,成年後學的英語,小說卻是用英文寫的,這樣的大作家我隻知道他一個)。《維基百科》說:“康拉德的作品深刻反映新舊世紀交替對人性的衝擊。麵對文化與人性的衝突,他並沒有提供答案,而是如同哲學家提供思索答案的過程。”
羅素一般很難對作家加以稱讚,比如在自傳中對喬伊斯就很不以為然。一戰時羅素強烈反戰,喬伊斯並不認為戰爭是一件好事,但不反戰,大意是把那些喜歡戰爭的人都打死掉,世界自然就清淨了(估計認為這個辦法比較徹底),羅素原以為他在玩幽默,當羅素知道他真的就是怎麽想的時候,感到匪夷所思,完全不能接受。但羅素卻對康拉德這個人表示了很高的尊敬,說他們彼此之間的心是相通的。
而傑克.倫敦的特點可以用現在比較形象的說法,非常憤青,這是他打動人的關鍵之處。他的作品也有非常強烈的個人色彩,《馬丁.伊登》被看成類似於自傳,書中的主人翁最後自殺,他也“因服用麻醉藥品過量而逝世,通常被認為是自殺”。
有人認為這是一種預言,但誰也不知道是不是他那時想到了自己在書中創造的那個自我,而打算完全實現。
他曾經非常直言不諱說,他寫作的目的不過是為了錢,有了錢就可以進入上流社會,這一點上他類似於盧梭。
馬丁.伊登是一個幹粗話的水手,偶然結識了上流社會的羅絲小姐(是真正的小姐哦)。下麵的故事就是常套,在很多小說裏都可以看到,他愛上了小姐,不僅因為她的美貌,而且也對她那個階層的生活方式和情調為之傾倒,那麽怎麽辦呢,隻能是出人頭地,才可以配得上那種小姐,於是他刻苦讀書,勤奮寫作,但出名不是那麽容易的。
小姐雖然對他雖然也有一些偏見,但還是被他那種內在的力量所吸引,他那種人對上流社會的小姐是一個異類,新鮮嗎。但是,卻抵擋不住家庭和社會的壓力,加上小姐本人與他也常有分歧,畢竟生活環境相差太大,就和他分了手。
這時他萬念俱灰,失去了奮鬥的目標,準備放棄寫作,還是去船上幹活吧。誰知運氣來了,原來寫的一個東西突然大熱,他一下子名利雙收,潛力股上市變現了。所有的人就也突然對他改變了態度,原來那些藐視,打擊他的人開始巴結,討好,就連小姐的家庭也改變了態度,小姐自然也重新回到了他的懷抱。
小說如果到這裏就完了,那就是一個笑話,不值得當真,關鍵最後有些意思。他這時如願以償了,進入到那個他夢寐以求的上流社會,但是,卻發現事情完全不對頭,根本不是他想的那個樣子。
小姐以及她的家庭企圖改造他,想把他和他們變成一樣,其實也就是想占有他。他激烈反對,離開了她。這時悲劇就來了,他發現自己被懸在了半空,上麵沒意思,下麵又回不去了,徹底地幻滅,隻好自殺了事。
我不知道現在年輕人讀什麽書,但傑克.倫敦對我們這一代人來說是必讀的經典,一種青春的記憶。喜歡看書而沒有讀過《馬丁.伊登》,那是要招人嘲笑,被認為是一個水貨。
人年輕的時候喜歡憤青,這個世界也有理由憤青。說實話,年輕的時候沒有憤怒,就是有些虛度了自己的青春。但如果過了四十歲不成功還是那樣,就難免有一點失敗者的味道了;成功了,像傑克.倫敦那樣繼續憤怒,恐怕結果也和他差不多。人很難不斷保持憤怒,那是很要氣力的,隻有年輕人才負擔得了。這個世界從來就是那樣,你的憤怒並不能改變什麽,弄不好隻會傷及自身和周圍的人。
傑克.倫敦隻是一個文學家,他的憤青隻是把自己弄得沒有了,那麽成功的政治人物的憤青就有相當的危險性了,希特勒開始是一個標準的憤青,就是一直憤怒了下去,把德國拖入了憤怒的深淵。
傑克.倫敦的身世很有些奇特,他是一個私生子。據有人說,他的父親是當時有些名氣的占星家家 威廉·錢尼(William Chaney),但這個占星家不承認,估計是從天象中看出來的。由於1906年舊金山的地震大火把有關檔案都付之一炬,現在人除了天象,也沒有辦法知道了。
這裏最好說一下美國的嬰兒潮(baby boomer),一般認為是1946-1964,打戰時年輕人都憋壞了,一旦戰爭結束,自然是結婚生孩子。那是美國的黃金歲月,大量美國人就是在這個時候進入到有房有車的中產階級,加上社會保障係統的逐步完善,美國人開始進入到衣食無憂的“美國夢”。
傑克.倫敦沒有出生在這個幸運的時代,他的出生非常貧困,那個時候美國貧富差距大,社會階層之間的壁壘也很難越過,這在那個時候的很多小說中都可以看到,像《憤怒的葡萄》,《嘉莉妹妹》等等。加上他又是一個私生子,那個時代社會風氣保守,所受到的歧視可想而知。這為他的一生以及作品定下了基調,憤青往往是這樣來的。
傑克.倫敦早年生活基本上就是馬丁.伊登,在貧民窟裏出生和長大,8歲時每天早上3點鍾起來賣報,放學繼續賣,10歲除了賣報還要到碼頭當小工,14歲因貧困輟學進工廠每天工作10小時。二十歲時考入伯克利,隻讀了一年左右就沒有錢隻好退學,23歲左右出名。
他非常不安分,估計是生來就有反骨。因為偷別人養殖場的蠔非常有效率,15歲就被人稱為“牡蠣海盜王子”,他打架鬥毆,流浪在一些大城市的貧民窟,謀生的手段恐怕不那麽光彩,坐過牢,也許用小流氓來稱呼並不過分。
在十七歲時他上了一捕獵船做水手,那種工作就是苦役,他還去阿拉斯加淘過金,可以說是九死一生,不過空手而歸,不然我們今天讀不到他的小說。這些基本上都可以在他的作品中讀到,有這樣經曆的大作家我想隻有他。
不過我還是相當佩服他的,是一個真正的漢子,在那種環境下能奮鬥出來,沒有過人的體魄,膽量和雄心是不可能的。他還是一個極為出色的航海家,曾經駕船第一人穿過世界上最艱難的海域,那艘船居然還是需要不斷維修。我有時會想,他要是做了一個探險家,或者黑幫老大,都會是做得不錯,當然,糊裏糊塗丟掉性命也毫不奇怪,不知為什麽他最終選擇了文學創作。而他就是在文學上淘到了金,《維基百科》說他是第一個成功的美國商業作家。
如果過去那些困苦都沒有打到他,但金錢和名譽卻讓他不知所措。接下來一連串的金錢損失和家庭失敗,讓“他心力交瘁,引發了疾病,其中最困擾他的是尿毒症。心理上的極端孤立,生理上的巨大痛苦使他借酒消愁,越來越沉湎在酒精裏,難以自拔。也許他那天晚上感到太疲倦,太需要解脫,於是就用嗎啡來結束自己的一生。”
年輕的時候讀《馬丁.伊登》很是激動也佩服,但人是會變的,現在看種種毛病就出來了。關鍵就是他受尼采的影響太深,過分強調自我。尼采哲學中有一種根深柢固地對大多數人的輕視。《維基百科》說:“他又沒能擺脫當時的種族歧視的思想。於是它形成了自己的社會主義和白人優越論的混雜思想。一方麵他堅持社會主義,另一方麵他又對印第安人,黑人和亞裔有偏見。不過他在作品中很少直接表露後麵一種思想。”
受過歧視的人反而更容易偏激而歧視別人,就像魯迅所說(大意如此):中國的問題就是一旦媳婦熬成了婆,往往比自己的婆婆還要厲害,這種惡性循環不終結,中國斷無希望。看來這並非是中國獨有,好像是人的一種共性。
這好像是一個難以擺脫的循環,憤青往往是因為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因此強調所謂的平等,就像傑克.倫敦那樣相信所謂的“社會主義”(納粹的意思就是民族國家社會主義),然而那種有力量的憤青卻往往最容易過分強調自己,而公然歧視他人,這在中外都不難見到。
傑克.倫敦的《荒野的呼喚》(The call of the wild)是他在正統圈子裏評價最高的小說,蘭登書屋的100大有這部小說,但《時代雜誌》100大則沒有他任何小說。
小說的主角是一隻叫巴克的狗,當然他是把狗當作人在寫。巴克本來在一個法官家中過著無憂無慮生活,卻被人偷賣到阿拉斯加去拉雪橇,這一下就是天上地下,一般的狗恐怕就死了,但巴克不會,它有種,是男子漢。它不僅適應了嚴酷的自然環境,而且在弱肉強食的動物環境中表現出它的野心,幹掉了原來的領導,自己當了領頭狗。
那種工作太辛苦,狗不能久幹,巴克又被轉賣一個惡人的手中,被虐待得奄奄一息,本來是活不下去的,但卻被一個好心人救了,從此它對新主人忠心耿耿。不僅自己冒著生命危險在急流中救了主人一命,而且當主人被印第安人殺害以後,巴克為他複仇,把他們統統幹掉了。
當然,巴克肯定不能繼續做狗了,於是它就做了群狼的首領,從此大展宏圖,成為了讓人們聞之喪膽的狗魔。
毫無疑問,他是把巴克作為正麵形象來描寫的,這樣來看寓意就十分明顯了。巴克勇敢,忠誠,那就是在說人不如狗,特別是忠誠,這一點恐怕很少有人會不同意。結尾就是這樣的人不適合在人中間混,到動物裏麵更好。
盡管自己曾經有過類似的想法,人類社會實在太虛偽,階層之間的冷漠,各種不得不遵守明暗規則讓人憤怒,也許動物的弱肉強食幹幹脆脆,更為痛快。但是不行,人類文明,社會是離不開的,好壞都罷,你不能幻想揪著頭發離開地麵。
狗可以重新回到狼群,那麽人呢,回到猴群去?
真正出生於下層的大作家其實並不多,但確實是非常傑出。高爾基,狄更斯,康拉德都是從底層奮鬥上去的,美國還有馬克.吐溫,但是都不像他那麽憤青。馬克.吐溫早年失去了雙親,12歲時不得不做學徒來養活自己,到後來卻是格蘭特(前總統)和羅傑斯(美國最有錢的富翁)的摯交。
其實他真是倒黴透頂,掙到了錢卻因為投資錯誤而破產,再又努力去掙回來,他的親人一個個在他身邊死去,兒女,妻子。當他不過20歲出頭時,把未成年的弟弟帶在身邊,卻因為輪船失火而喪生,雖然火與他無關,但他一生都沒有從內疚中擺脫出來。他在晚年回憶大火的一個月前,曾經夢到弟弟的死,那一段寫的神秘而讓人淚下。
但他的作品卻幾乎看不到憤怒,隻有帶著憐憫對人性種種愚蠢,自大,短視的不斷幽默而機智的調侃,他倒是對窮人,富人一視同仁,都不放過。《競選州長》是諷刺美國政治,現在的美國處處可見;諷刺美國人對金錢的追求是《鍍金時代》,《敗壞了赫德萊堡的人》,後者是他後期的作品,帶有一種嚴肅的黑色幽默,我想就是現在的中國。
馬克.吐溫是我最喜歡的美國作家,他的有些小說我任何時候都願意拿起來讀。我也覺得做人要學馬克.吐溫,樂觀而向上,用一種悲天憫人的態度來看這個世界的種種不幸;不要像傑克.倫敦那樣憤世嫉俗,與己與人都沒有好處。
這二個人在文學成就更不在一個檔次,馬克.吐溫的後期,也就是他成名以後的作品對美國文學的影響更是深遠,而傑克.倫敦40歲就自殺了,沒有後期。性格決定命運看起來是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