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蘭嶼的核廢料儲存桶已經被腐蝕。
“台灣當局曾與大陸簽署密約,準備將蘭嶼的核廢料運往大陸”,29日,有國民黨“立委”對外披露此事,並稱台灣因多重利益角力遲遲未履約,今年大陸再度表明願意處理核廢料。此番爆料讓台灣處理核廢料一事再度引發關注。
據台灣《中國時報》30日報道,國民黨“立委”蔡正元29日在“立法院”質詢時稱,蕭萬長擔任“行政院長”時期曾與對岸簽訂密約,準備將蘭嶼核廢料遷往大陸,但多種利益角力導致台灣遲遲不履約,比如說台電持續選址,有人可以從中賺取評估費,而核廢料場址施工承包若移到中國大陸,“這塊肥肉就飛了”。蔡正元透露,今年大陸再度向台方表明願意處理核廢料,預計把核廢料移至甘肅省的儲存場永久存放,“這麽做對台灣沒有不好”。
台“經濟部長”張家祝回應稱,台電公司確實曾與大陸簽署備忘錄,但2000年政黨輪替後,兩岸關係緊張,此案沒有繼續,近來台電與“經濟部”在島內選址遭遇很大困難,境外、境內都是努力的方向,“我方與中國大陸所簽的合約還是有效的”。“行政院長”江宜樺也稱,他看過這份公文,但沒有看過合約內容,當局在談核廢料處理時,境外、境內的儲存場都有考慮,但必須考慮的相關因素很多,包括美國的意向、大陸是否維持原先的想法等,“不排除任何可能”。
核廢料處理一直是島內一大難題。上世紀80年代,台灣相繼建成3座核電站,每座核電站年產4.5萬桶固體核廢料。早在1979年,台當局就開始在距本島約70公裏的蘭嶼興建核廢料儲存設施,該島麵積僅45平方公裏,居民都是達悟人。為了順利轉移核廢料,台“原子能委員會”對蘭嶼部落長老隱瞞真相,說要建造“罐頭廠及軍港”,推動當地經濟發展。直到1982年5月首批288桶廢料運到蘭嶼後,當地居民才發覺上當。隨著時間推移,不少廢料桶開始腐蝕,導致核物質外泄,當地婦女屢屢生下弱智兒和畸形兒。憤怒的蘭嶼居民開始采取激烈抗爭方式,且得到民進黨支持,國民黨被迫承諾2002年前將核廢料全部運回本島。但有關部門選出的5處儲存地點均遭當地人強烈抵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