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追求真理的人,那獎項的份量比他寫在紙上的一個字一個符號還輕。”
隻有不甩諾貝爾獎的人,才是這個獎項最應該青睞的人。我不是說諾貝爾獎應該犯賤,用熱臉貼別人的冷屁股,而是說,一個真正有人類價值承擔的機構必須首先熱愛真理,在人類尋求真理的道路上做出自己的貢獻以後,一切的榮譽虛名都微不足道。
在諾獎曆史上,這樣的情況好像有不少,曾經有位諾獎獲得者在得到領獎通知的時候表態說,寄支票來就成了,本人無暇親赴。甚至連個代領的親人都不派。當然也有受寵若驚的,跟自己的合作者商量從而在獲獎排名上爭取第一。諾獎的頒獎委員會能夠因為某些人藐視本獎而施以顏色嗎?不可能,因為這跟真理沒有關係。
諾獎一直以來如何行為,咱沒精力考察,好像沒有聽到什麽焦躁虛榮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