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畝三分地”的由來 “ (ZT)
很多方言中,都將辦好個人的事稱為“管好自己的一畝三分地”。閻崇年在講清史時,談到皇帝春播開始時,要到先農壇舉行隆重的開犁開播儀式,那個 地塊為“一畝三分”,他認為是這一說法的由來。其實,這一說法更來自周朝以前對老墳地麵積的規定。父母亡故了,有點身份的兒子要在墳前守孝3年。為什麽要 守孝3年呢?因為人生下來一般要由父母懷抱兩年才能生活自理,加上在娘胎中的1年,共3年。就是說,人從成孕作胎到生下後前後3年時間,都是在父母的懷抱 中成長的。父母亡故後要報這3年的懷抱之恩,守孝3年。3年期間,就在墳旁搭個房子,在墳邊的土地上自種自食。國家規定墳地麵積一畝三分以內不需納糧繳 稅,在那時,一畝三分地可以供養起一個人簡單的生活。守孝結束後這塊墳地是個人的“自留地”,仍不用納糧繳稅。但要賣了,買者就需納糧繳稅了。這才是“一 畝三分地”說法的原始由來。
一個家族符合國家規定的老墳地不納糧繳稅的製度在很多個朝代都有,曹雪芹在《紅樓夢》裏寫秦可卿死時托夢給王熙鳳,讓她考慮長遠些,置好管好家族的老墳地,以作生活退路,就屬這個原因。
摘自《解讀濮陽》,張滿飆著,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