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與耶穌的分歧--老子言之四,耶穌言之五
玄野
生之蓄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老子
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耶穌,約翰福音
以上這兩句是很多人耳熟能詳的名言,仔細思考你會得到驚人的結論。老子的觀點認為神生養萬物卻不向萬物索取什麽;耶穌的觀點認為神要以人的生命為工具來顯現自己,神似乎在索取人的全部。人神關係的這兩個表述幾乎已經不是分歧,而是理念上的尖銳衝突了。到底是兩位聖人中一位出了差錯,還是真如某些人所認為的,對於不同的宗教不同的民族和地域,存在不同屬性的神?下麵我們簡要分析一下。
宗教庸俗化以後,世人對因果律多有曲解。這不單是兩千年前的情況,時至今日,包括高級知識分子和社會精英在內眾多的人,當他們麵對難以承受的困境的時候,都會質問是否自己有罪過要遭受如此懲罰。而耶穌說這句話的情境正是麵對這樣的疑問:"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的回答可謂精妙,但是也帶來了另一個疑問:耶穌行神跡救人到底是為了拯救那些生命,還是要借這些案例來傳播福音?一般以為耶穌是為傳播福音而行神跡的。而老子天道的救人,是毫無自我的救人。生命是偉大的,天道上帝愛惜生命,是要讓生命聽從自己的道呢,還是愛惜生命本身?
這似乎構成東西方信仰與宗教層次的核心差異。以基督教為代表的西方一神論宗教信仰,信不信某一宗教構成天堂地獄的差異。中國的道家信仰與儒家思想沒有這樣的斷定。學術界多以來世關照的有無來區分中國信仰和佛教基督教等非中國信仰。而這裏我們拋開來世概念,同樣可以看到中國信仰的獨到之處。我們需要看的就是人神關係。神是否對人有強迫,是否對人有懲罰?因為人的本質是合於天道的,所以神不應該懲罰合於自己的生命。當人們脫離了自己的陽的本質,而過度發展欲望虛榮等陰的承載手段,人就不得不接受懲罰。這種懲罰與其說是神的憤怒,不如說是人伐根以求木茂,塞源而欲流長的自斷前程。事實是人自身發展悖離了理性和神性,而不是神要發怒懲罰。西方泛神論創始人斯賓諾莎的理念與老子基本相同。通俗的講,就是惡的本質是理性的不足。如果考慮到老子的理念,可以更正為惡的本質是人悖離了自身本質中的理性和神性。
這樣的分歧實際上並非因為耶穌的局限,而是人們對耶穌福音理解的局限。某些基督教會在社會關懷中往往注重傳播福音,這與耶穌的理念並非完全一致。救人與傳福音的關係,耶穌做法好像是融融一體的,愛惜生命和宣揚福音成為一體兩麵。而當代某些基督徒似乎過於重視福音,而認為生命是為福音服務的。其實生命本身就是福音,割裂二者是不合適的。救人本身就是傳播福音,如果在救人之外要特別向對方驗證他們是否接受福音,那當是畫蛇添足之舉了。
以福音書的記載,耶穌治病救人的過程中,沒有要求任何被救治者皈依成他的門徒。也就是說,信仰與皈依不構成耶穌救治的交換條件。耶穌的福音體現的是神對生命的厚愛,而生命的載體--人,是否信仰神,信仰中的神被描述成什麽,則是另一回事。耶穌的這句話,的確是強調了神的一個側麵,關照人類整體靈魂的這個側麵。但這沒有犧牲那人的生命或者其他,而是在成全。不能將治病和顯示神的大能分成方法與目的。
我想,耶穌是中正不偏的,耶穌是針對那樣的疑問而表述了神的一個側麵,而從耶穌的事跡來理解他在關照生命與注重靈魂這方麵的理念,與老子沒有衝突,而是基本一致的,是同樣的神性在不同文化背景和語境下的不同表述。老子說,神"生而不有,為而不恃",本質上是天人合一。耶穌的意思應該包含著救人和救靈魂兩層意思,而且,二者完全不可分,拯救生命與拯救靈魂分離了,二者也就都破滅了。
生命是靈魂的載體,靈魂是生命的主宰。任何剖離二者的做法都是錯誤的。隻關注生命不關注靈魂,人將被欲望吞噬,現代危機是典型。隻關注靈魂不關注生命,人將被謊言與欺騙所埋沒,於是欲望就披上靈魂的外衣縱橫馳騁,歐洲中世紀就是典型。
當然,神以人為工具來彰顯天道是無可抱怨的,這應該是人的榮幸。曆史中神的顯現也多以人為工具。神使用人是從人的內心著力,不會從肉體上強製,違拗人的意誌。問題在於,神的存在總是通過不同的宗教信仰而表現出來的,那麽不同宗教的手段也就成為獻身於道的不同方式。在漫長的曆史中,許多宗教曾經以教條化的理解,甚至於個別人的私欲,假借神的名義來強暴他人意誌,以獻祭等形式汙損天道。諸如中國春秋時期的河伯娶親,美洲阿茲特克人的祭祀方式,以及中世紀歐洲的火刑,等等。
任何人對於自己成為證道的工具都會是喜悅的,因為其內心必然充滿神聖。當你沒有這份神聖,沒有這份喜悅的時候,當然你自己的心靈不會認為自己是證道的工具,如果你在某個宗教圈內被別人慫恿成證道工具,或者被別人吹噓成證道工具,都是不合適的。那都是對道的片麵理解甚至歪曲。
將救助別人當成傳播福音的工具是不合適的,因為福音和生命是不可分的。隻有將救助本身當成真正的目的,救助才能最終成功,同時福音才能得到表達。將救助當成傳播福音的工具,最可能的結果是這個救助工作半途而廢。如果目光就盯在傳播福音上,為別人做了一點工作就期待著人家感恩或者皈依,而將對生命的關照棄置在一邊,那總不好。這和福音書中記載的耶穌救助別人不同,耶穌在幫助人和拯救人的時候,何時要求過對方要跟從他了?他救人根本就不問對方會幹什麽,即使對方反過來害他,他該拯救的還是要拯救。生命和福音的關係就是這樣。如果一心放在救助上,不考慮自己的宗教傾向,不考慮被救助者是否最終會皈依,當生命成就以後,你讓他不感恩都不行。這就是老子所說的,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道本身是這樣的屬性,而人也隻有依據道的屬性去傳道。耶穌的事跡恰恰契合了老子表達的道。
當然,老子不可能有神愛人的理念,因為老子的神和愛人還有兩個層次的差距。基督教中的愛人基本可以對應成中國儒道文化中的仁愛,而老子認為神對人這一方向上的關係是"生而不有"的道。"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無法參悟道,又暫時難以駐於德,就隻好堅守仁愛了。此處不對這句話展開討論,留待日後專文研習。至於"神愛世人"的話也出自耶穌門徒,並非耶穌語錄,所以本人也並不認為耶穌對神的理解隻停留在仁愛這一層次上。
老子的理念是天道造生生命與人類,卻並不具有人類的感情和意誌,是"生而不有,為而不恃"。老子的道對於人是否信祂,是否稱頌祂的名毫無興趣。基督教的說法是"讓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更有甚者,後世基督教認定:不信基督,必將下地獄。人神關係是順暢自由的,還是焦慮緊張的?人們應當有所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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