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享受言論自由,與美國的具體環境有關,不光是人員的素質。
昨天有人提到,為什麽在中國的時候,那麽熱衷於政治的人,那麽熱衷於事業的人,用腳投票到了美國以後,乖得跟一小媳婦似的?
萬潤南也辦不出四通了
方勵之除了物理,屁也不感多放一個了
等等。。。。。。
還有,陳光誠受那麽大的委屈,怎麽也沒有一個人到白宮前絕食去呢?
在中國叫囂要和總理對話的,到了美國見一警察就隻有點頭哈腰的份了還那麽心安理得感覺良好的。
在中國的時候,誰敢動法*輪功一根毫毛,他們就敢興師動眾去請願。在美國,受多大委屈也沒見有華人請願。
大家忘記了怎麽請願了,還是別的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