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探討:


首先,同性戀不是一個限製人口的"明智方法".

我認為同性戀是先天的生理/心理現象,而不是後天獲得,可以效仿推廣的行為。

你無論如何宣傳,哪怕用金錢誘惑,正常的異性戀不會去做同性戀的。

同意你的是,人類的確是在走入歧途,這就是,違背“天理”,戰天鬥地和自然做鬥爭。

自然狀態下,一切生物生存的最大目的就是傳宗接代,過去人類不知道避孕,也沒有必要避孕,因為自然狀態下嬰兒的死亡率是很高的,不是每個嬰兒都是能自然順利分娩,就像樹上的果實,至少一半沒有長大就枯萎凋落了,人類生育也有一個自然淘汰的機製,但是現代的科技將嬰兒死亡率降到了最低,再不避孕,無限生育,加上人類追求長壽和永生,地球何以承受?所以在看到避孕墮胎的同時也要看到嬰兒生存率和人類壽命極大的提高。現代工業文明給人類帶來了進步,但也正一步步將人類帶入自毀之路。

回到同性戀,如果我們把同性戀看成是一種自然現象而不是社會習俗,就應該從觀念上接受他們,從法律上保護他們。當然,平等的原則是不應該傷害其他人,就目前而言,同性戀如果領養孩子,是傷害了被領養兒童正常的生活環境,如果目前的法律能對同性戀領養兒童作出一定的限製,那就沒問題了。

同性戀的合法化,並不意味著同性戀在道德及社會層麵的被認可,這和賣淫與吸毒合法化是一個道理。無論合法與否,同性戀現象既不會增加,也不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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