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瑞典第三大城市馬爾默一家外幣兌換站,天亮前來了六名竊賊,撬門入室。其行為被兌換站附近的鄰居覺察,當即報警。警方回答說,你得排隊,輪到你的時候,我們會派人過來的。鄰居目睹罪犯盜竊錢幣和電腦,不敢過問,怕罪犯有搶,隻能幾次打電話,甚至告訴了報社。一直到白天兌換站的工作人員上班後,再給警方打電話,得到的回答是,這案子已拖延過時了,不“新鮮”了,沒必要馬上派警察來了。
其二,A先生的車被另一輛車撞了,肇事者逃逸。A記下了肇事者的車牌號,然後報警。警方回答是:等你下次看到這車時,再和我們聯係。
其三,一所幼兒園,早上發現夜間被盜。負責人叫孩子們暫別進去,以免破壞現場,然後報警。警方說將派人過來,然而竟久等不來。無法,隻好和鄰近一家幼兒園商量,讓孩子們去那兒。直等到下午,還不見警察的影子,再打電話,警察說,你們進去就是了,估計不會有什麽重要的線索的。問為何不來,回答是,不夠重要,沒有達到他們認為的“Priority”。
我在瑞典二十多年了,瑞典警察的疲軟無能是眾所周知的。當年瑞典的首相帕爾梅在斯德哥爾摩被槍打死,警察圍了警戒線,卻無人把守,好像罪犯也會守法不越線逃跑似的。而且首相被刺的消息一個多小時後才報到同在首都的國王那兒,其效率由此可見。難怪這案子,在首相夫人目睹罪犯的情況下,折騰了幾十年,至今一無所獲。
瑞典是一個高福利國家,曾經是一個安定的國家(請注意曾經二字),其結果就養了一批疲軟無能低效的警察隊伍。一有案件,他們所做的常常就是作一記錄,然後問一下周圍的 目擊者,如無線索,就向外界宣布,暫無進展,然後就不見動靜了。反正家被盜了,有保險公司賠;人受傷了,有醫療保險治。他們的工作,常常就是出具必需的證明而已。
警察疲軟,案件飆升,保險公司不堪重負,隻有不斷抬高保險費,最後苦的還是百姓。瑞典百姓又老實,不像法國人,動輒罷工示威,他們最多也隻是報上發發牢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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