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3月25日),應三位北京律師(黃樂平、韓世春和葉明欣)的信息公開申請,中國國土資源部公開了400頁的《2011年度國家級監測點地下水水質監測數據報表》(以下簡稱《報表》)。
此外的2012年5月,國土資源部發布《2011年中國國土資源公報》,其中公布了地下水監測結果,原始數據正是來源於這份2011年水質檢測報表。
春節前後,因網友曝光,華北平原,山東,蘇北等地,有化工、造紙等企業通過深井等向地下排放工業廢水,水汙染問題引起廣泛關注。2月25日,黃樂平與兩名律師同事一起致函國土資源部,申請公開全國200個城市地下水水質監測的詳細結果,並在一個月之後獲得回複。
上述公告顯示,全國地下水水質監測的4727個監測點上,55%呈較差-極差級,較差-極差級水的比例已經超過了優良-良好-較好級水。公報還稱,對比2010年,呈變差趨勢的城市主要分布在甘肅、青海、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雲南等省的部分城市。
對此次國土部公開的原始數據,環保專家趙章元認為稱,1993年製定《標準》時,主要的汙染物是無機物,而如今最大的汙染來自有機物。《報表》采取的標準中,監測項目中缺少有機化學指標,跟不上水質變化的腳步。
中國地質科學院南京地質調查中心此前在長三角的地下水監測中發現,1,2-二氯乙烷、甲苯、二氯甲烷、氯仿等有機物在長三角的地下水中普遍檢出。而這些有機物都不在《標準》的監測範圍內。
此外,2006年開始,國土資源部直屬的地質調查局地質科學院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研究所曾著手調查華北平原的地下水汙染。
這項研究顯示,國地下水的水質不容樂觀。以地下水作為主要供水源的華北平原,可直接飲用的地下水僅占22.2%。整個華北平原,淺層地下水綜合質量整體較差,且汙染較為嚴重,遭受不同程度汙染的地下水高達44.13%。深層地下水汙染較輕,遭受汙染的深層地下水也以輕汙染為主,受汙染的地下水達
12.86 %。
此外,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的地下水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汙染。
地質科學院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研究所的研究顯示,珠江三角洲地下水汙染以局部點汙染為主,多與地表汙染相對應,水源地有機汙染總體較輕,僅局部地區存在汙染,有機汙染主要為半揮發性有機汙染,主要分布在廣州、佛山的工業園區及東莞的南部地區。
此外,長江三角洲地區地下水有機物檢出種類較多,檢出率較高,部分有超標現象,,石油化工等企業周圍淺層地下水中有機組分主要為苯係物;農業區淺層地下水中有機組分主要為各種農藥組分。
這項調查的監測指標量多於上述《報表》的指標,物理化學指標7項,無機化學指標27項、有機化學指標36項,更能反映汙染物的變遷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