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該由證據來推定的東西交由邏輯來做,邏輯就力不從心。刑事案講邏輯其實是濫用邏輯。

來源: FarewellDonkey18 2013-06-10 15:54:2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20 bytes)
邏輯推出來的不會是事實,隻是猜想。而且你依據同一個前提,是用邏輯作出的推論嚴格受製於前提和假設條件。一般隻能做直接地一步推論。如果一直推到兩步三步之後,所需要假設的條件就呈指數級別增長,遠遠超過所能掌握的,這種推論的價值非常有限。
如果一個人依據有限的信息,補充以自己的想象,做出振振有詞的結論,就是濫用邏輯。把可能性當現實,就是理性缺失。我不談案件本身,隻說態度的嚴謹與否。法律人士應該和網上八卦是有本質區別的。

所有跟帖: 

她的視頻講話時2分法醫,8分8掛 - 2分法醫部分應該是有些道理的。8掛部分純屬8掛,她也不是專家,不能當真 :) -走你- 給 走你 發送悄悄話 走你 的博客首頁 (89 bytes) () 06/10/2013 postreply 16:03:19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