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 幾天五味 (其實整個萬維網 & 互聯網) 都在熱炒朱令一案,涉及細節之處,不免提到協和醫院。貌似大家對協和醫院持貶抑的居多,無論目的是出於對朱令的同情、還是對協和醫院醫生醫術的嘲弄,反正 沒見誰說了一句待見協和醫院的好話。俺試著跟了一句,說是若就事論事,協和醫院判斷不出是鉈中毒,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鉈中毒病例罕見,醫生們即使知識精 湛,也隻是常人,腦容量也就 1500cc。隻是也不見誰跟帖認同。我想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醫院的黑暗,大家即使沒有個目睹,也當有個耳聞。
這裏說一則和協和醫院有關的真人真事。至於如何評論,俺就免了不說。
當 事人是我老家的,勉強能攀得上那種沒有血緣關係的親戚,我父母也談不上和他家多熟,隻是平日偶有來往罷了。兩口子原也勤勉恩愛,都屬於居家過日子的,養有 一子。這樣的小家庭世上千千萬,自在人世間漂浮生滅,本來太陽東升西落N次他們也波瀾不驚的,但偏偏老天不長眼,大約十年前,一場車禍將他們七歲的獨子腦 袋撞殘了。自此小兩口的厄運就如影隨形。說句不積口德、冷血的話,那七歲的孩子若被車撞死,他父母倒也一了百了,短時間內會摧心裂肺,但是小家庭還會重塑 造,另一個小生命會取代這個逝去了的無辜生命。可結果偏偏就不是這樣。小孩子被撞後,似乎隻是撞出了一些問題,那些問題仿佛還能治愈,至少孩子的身體還不 錯,能吃飯,能說話,也能蹦跳。車禍後,小兩口一家,好像得到了大約 8 萬的賠償 (具體數字可能有誤,但是應該是 around 這個數)。
孩子的腦袋被撞出了問題,那是要治療的。孩子的爸爸在事業編製單位工作,母親能說會道,經營這一間服裝店和一間遊戲室,現在每年倒也能賺個幾十萬。以前收入肯定少些,但是也能存些錢去醫院給孩子治病。幾年下來,家中的錢幾乎燒光,那孩子的腦袋不但沒有治好,反而變差了些,以至後來隔三差五地就哭叫,嚷著要媽媽帶他去全國最好的醫院治病。去年我回家時,見到了那孩子的媽媽,也就是我那 位勉強能稱為親戚的親戚。還是那舊模樣,不曾改變。她本來就性情溫婉和順,加上多年的職業習慣,見人總是一副笑臉,你根本看不出那副笑臉下所掩蓋著的心酸和無奈。那笑臉下所掩飾的,她可能也願意被當成秘密,不願被外人所知道、所議論。
家境不順,人就容易沉淪。先沉淪的是孩子他爸,後來據說是在外有了個小三。這個“腦殘”的孩子成了他母親的累贅,也成了她的精神支柱。所幸孩子的日常生活無 須照料,她的服裝店也運轉得好好的,每年都能賺點錢,這也反過來給了她決定治病的底氣。這是種循環,是良性的還是非良性的,就說不清了。這幾年,長沙的幾 家好醫院也幾乎跑遍了,有好心的人勸她,這孩子,也不用治了,腦神經出了問題,治不 好的,純粹是燒錢。不如認了,將賺的血汗錢存下來,好好待這個不幸的孩子,而且趁著還能生,再生一個。丈夫能挽回,就挽,否則還是離了的好。
孩子的母親不知是出於理智還是本能,反正沒聽這些,繼續給孩子治病。她不是傻瓜,多年了,我相信她也慢慢明白這不管用,但是她還是去湘雅給孩子治病。可能對她而言這是種心靈上的慰藉,這種慰藉的代價高昂,但是她認了,也可能真需要它。人麽,總是千奇百怪的,甚至不可理喻。
孩子時不時哭著要媽媽帶他去全國最好的醫院治病,他媽媽終於下定決心,找了個有關係的,要去北京的協和醫院。去年暑假,這位母親和她一個妹妹帶著比她還高的孩子,幾十萬塊錢,踏上了北上的火車。那火車可承載著她下半輩子的希望。
治病的具體細節我就不知了,隻知道些梗概。據說先是那位有關係的熟人特可惡,開始引見的醫院不是協和。俺這親戚大怒,要找他算帳,這位熟人忙說 sorry。好在他確實有關係,第二天真的讓他們母子住進了協和。協和那方的人也保證了,治愈不能保證,但是至少會有療效。
在協和的前幾天,病情據說是不見進展也不見異樣,大約十天後,病情出乎意料的惡化,惡化得不行,孩子的母親方寸大亂,忙將丈夫招呼了過去。再過幾天,孩子被治療成了植物人,幾天後就死了。孩子死時,兩口子口袋裏據說還剩下差不多十萬塊錢。
兩口子傷心徹肺之餘也怒不可遏,從老家長沙請了個律師,要和協和理論,討個說法,好好的一個人怎麽就這麽容易治死了呢。他們是無權無勢的一方,在陌生的京師,要和協和鬧,估計也鬧不出啥來,但十年的含辛茹苦,一個年輕的生命突然就無影無蹤,這口氣卻不能不出。律師和兩口子一商量,順便叫上兩位年輕小夥子進京助威。
律師估計要比這對不幸的兩口子老謀深算不少。到了京師後,律師可能也考慮到自己人生地不熟,和協和對抗,勝算不大,據說在京師找到了一個啥組織來幫忙,按照他們之間的協議,這個什麽的組織最後享有 10% 的賠償金提成。
他們原以為討不到什麽賠償金 (叫去兩個年輕小夥子,估計就是鬧僵後鬧事的意思,嗬嗬),後來據他們說,協和並沒有多為難他們。當然這可能和病人一方沒有獅子口大開有關,反正比較順利 的,協和答應賠償 75 萬人民幣。孩子走了,兩口子傷心歸傷心,但是孩子畢竟走了,在陌生的京師能從協和討回 75 萬,也就認了。
出得醫院,領了骨灰,按照協議給那個什麽團體 10% 的賠償金,一行人隻得南下回長沙。不料在他們登上火車之前,那個什麽組織的來了幾個人,說要孩子父母和律師等重回協和談判,說必須要 100 萬,而且他們有把握幫他們討回 100 萬。
孩子父母和律師對能很順利地討回 75 萬心滿意足,自然不想回去節外生枝。再說自 己已經同意了“和解”,再回去要求增加 25 萬,道理上就說不通。於是對這個團體說,好意心領。團體那幾個人不幹,說我們答應能幫你們討回 100 萬,能得到 10 萬的提成,如今隻有 7 萬 5 千,這可不成,你們要麽和我們回去討賠償,要麽多付那 2 萬 5 千的提成,否則你們休想離開這裏。
最終的結果是,孩子父母一方自然沒有去協和節外生枝,倒是和這個團體達成了和解,又給了他們一萬,大家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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