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維特根斯坦(邏輯和語言)

 

 

                                            讀維特根斯坦(邏輯和語言)

 

大家在初中就開始學平麵幾何了,但認真想一想,那到底有什麽用?

比如說像平行線同位角相等;三角形兩條邊相等,所對的角就等同,反之亦然,等等等。這樣一些東西在我們後來的生活,工作中到底用了多少?肯定不多,那麽為什麽就是不改一改,學一點有用的東西呢,更況且從理論上說,地球表麵並不是平麵,而是球麵。

不改的原因就在於平麵幾何是學習邏輯的最好辦法,並不在於它本身有多麽重要。幾何和數學中的其他分支實際上是平行的,完全可以在沒有幾何的情況下構造出代數。但是,邏輯卻是所有數學背後最關鍵的東西。

嚴格按照邏輯從前提得到結論,這就是所謂的證明,隻有理解了什麽是邏輯,才能知道什麽是數學。

與此類似,在自然語言,像漢語,英語中,同樣邏輯也是最關鍵的東西。這可以有一個很好的例子,法律肯定是最重要的語言,那個東西不弄明白麻煩就大了。

比如說,蓄謀殺人應該有什麽樣的判決,這實際上在說一個集,在這個集裏麵的人就要麵臨著什麽樣的邏輯結果。還應該有一個程序法,來規定應該按照什麽樣的程序來確定這個集。

再說一個複雜一點的例子,子女有撫養父母親的責任。也得做出一個集來,子女是所有人的一個子集,其性質就是父母親還健在的那些人,還得考慮到子女必須有能力(又是所有子女的子集),而且父母親(可由子女對應得到)在經濟上不能獨立,就是說是這兩個集(有錢子女,無錢父母)的交集。

法律就是作出這個集來,然後任何人在這個集裏麵就必須掏錢。

再比如說,中美憲法中都有言論自由,那個意思是法律要作出一個集來,來規定在所有的言論中,有那些是可以說的,而肯定不是說你什麽都可以說。如果一個事情不能限製,就根本不應該在法律中出現。

我隻說美國,中國我說不清楚。你肯定不能對聯邦政府的現任高官說出很具體的人身威脅,甚至對他們辦公的建築物都不行,那FBI一定會找你的。

“言論自由”是一個很虛的命題,法律又不可能把所有可以說的都列出來,在美國一般是通過具體的判例來落實的。比如說,出版物上能不能有人的裸體,在美國曆史上引起了一場著名的官司,最高法院認為成人裸體(所有人的一個真子集)屬於言論自由的集裏麵,這就相當於一條法律,於是今天我們就能看到《花花公子》。

 

法律一般被認為是要很嚴格的,這個嚴格就說的是邏輯。

嚴格語言在數理邏輯中有一個通用格式,從前提用命題演算得到結論。前提,結論都是一個集,命題演算就是按照邏輯規則來處理前提的集。

比如說,未經判決,隻能是嫌疑犯,因為所謂有罪應該在結論那個集裏麵,你不能把它弄到前提裏麵去,那就叫有罪推論。有罪已經在前提那個集裏麵了,結果當然是有罪,什麽都用不著做,這樣當然簡單,但法律卻蕩然無存。

法律的條文之間不能有矛盾,不然就會不知道按照那一條來判決;法律在規定如何做出上述所說的集時,必須十分清晰,不然執行的時候就要出問題,因為無法有效地作出一個集來法律條文隻是一些廢話。

以此類推,我們語言要想有明確的意思,也得照著這樣來。

當然,我們都能想出來,前提那個集是最重要的。這個集是一樣的,再使用同樣的邏輯,我們就自然可以得到一樣的結論;反過來,如果聽的人,講的人前提不一致,那就怎麽都無法溝通了。

 

我們還是來舉例說明:偉大領袖的孫子說,他爺爺發動文革是為了打倒“四人幫”。我們來用邏輯嚴格分析一下,當我們說“文革”時,實質上是作了一個集,這個集裏麵包含了許多元素,像紅衛兵,武鬥,上山下鄉(這些名詞又同樣是集)等等等,“四人幫”應該也是屬於這個集,因為沒有文革,就沒有所謂的“四人幫”。這樣一來,這句話在邏輯上就有了問題,如果BA的真子集,說為了否定B就必須有A在邏輯上不能成立。

當然,如果認為A不蘊含B,那麽這句話就沒有邏輯錯誤了,所以你認為別人的所謂邏輯錯誤其實有時是前提不同。

我們討論問題不能沒有名詞,概念那一類東西,這實質就是在作集。所謂集一般就是認為某些東西具有某些性質,把它們放到一堆來,下一步用按照邏輯就能得到結論。

比如說,在你認為上山下是否正確時,就是在對所謂正確作一個集,對青少年來說,什麽是第一重要,是學習文化知識,還是去勞動鍛煉,了解社會。一旦第一確定了,結論自然就有了。

如果你說二個都第一重要,那自然什麽結論都可以有,你永遠立於不敗之地,但那些掃興邏輯學家會告訴你不能有二個第一,那在邏輯上是矛盾的。

也許你比較圓滑,想討好大家,說二者同等重要,看起來也沒有什麽邏輯問題。但是,時間隻有一個,於是你的前提就有些模糊,那麽你的結論也就跟著模糊,結果是你在說什麽大家也就不知道了。

這裏和法律一樣,前提那個集裏麵不能有矛盾;也同樣不能模糊,越清晰你的結論就越明確。

實際上,人們關於“文革”的集肯定是不一樣的,也就是前提不一致,所以爭來吵去難得有一個結果。最好是把那些有關檔案全部公開,這能有助於人們合理地確定那個前提的集。如果大家關於這個集的內容相當一致了,問題就基本解決了。除此以外,我不知道還有什麽辦法。

討論問題就必須自己有觀點,這就隱含在你的前提中。如果不是邏輯有問題,分歧就在於前提不同。當你用性質決定一個前提的集的時候,你的觀點就基本已經確定了,就是說,當你認為文革這個集包含有那些元素的時候,你關於文革的看法就已經有了。比如說,有人認為這個集包含有民主,我卻無論如何都不能同意,這就造成了我永遠無法與那些人在文革這個問題上溝通。

所以說,當有人說,我是站在公正的立場上說話,我總是不能明白這人是什麽意思?是說他不用性質作一個前提的集,那就沒有前提了,還怎麽能說明問題?

這裏並不是一個人公不公正的問題,而是語言邏輯的使然,每個人說的都是偏見。而且如果說的是大家都一致的東西,我看不出還有什麽說的必要,像沒有空氣人會死,不信誰都可以試一下,法律就不能有規定人應該怎麽呼吸的條文。

老實說,我以為前麵一段說是一些極為粗淺的東西,根本不夠維特根斯坦的檔次。但是,總是有人連這都不能明白,動不動就指責別人是偏見,認為自己才是正見,我也經常被人這樣說。不過我一點都不惱怒,隻是有些驚奇。當然人驚奇的時候,除了喔一聲以外,不會說什麽的,但是,我卻產生了一些憐憫,一個認為自己總是正確的人該會吃多少苦頭,就決定花一些功夫。

 

下麵把話還是說回來,繼續討論語言和邏輯,我想用直觀的方式來對羅素悖論加以討論。我這人不怎麽有想象力,不給一個直觀的解釋就總覺得隔著點什麽,不能算完全明白。當然,直觀的解釋就不那麽嚴格,對不對我並無把握。

從前麵的討論可以看出前提最重要,要想結論沒有矛盾,前提就得無矛盾;要想結論清晰,前提必須不能含糊;前提穩固結論自然牢靠;前提有創造力,結論當然新穎。

當然,並不是說怎麽來進行邏輯運算以得到結論就不重要了,看出事物之間的邏輯聯係需要天才。比如說,我在前麵講過羅素的摹狀詞理論,金和山都是確實的概念,但是金山卻是一個空集,它們相交的結果是什麽都沒有。由此羅素得到,一個所謂的名稱和其背後的東西是二回事,可以說出來的東西不見得真正就有。前提,邏輯正確並不能保證結論一定有意義,金山就是胡亂邏輯的結果。

我這篇隻講前提的重要,邏輯運算的問題以後再講。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前提的集是你結論的基礎,你結論不能超出前提的邏輯範圍,就是說,你的結論必須是在前提通過正確的邏輯運算而可以得到,不然你的結論就是一種想象,俗話叫做夢。

雖然同樣的前提可以得到完全不同的結果,比如從太陽升起來可以是地球在轉,或者太陽在動。但是,反過來是不要費什麽腦筋的,檢查已有結論與前提的邏輯關係對不對,因為有了數理邏輯是可以一步步進行機器檢驗的,這時的邏輯就是一個死東西了。從確立正確的前提到邏輯取得有意義的結論需要創造力,但檢查合不合邏輯則不需要。

 

在討論中對方偷換概念是挺讓人惱火,意思就是在討論過程中對方把前提裏的東西給換了,當然是為了得到想要的結論,這就不對了。也許有人會說,既然前提的集合是我用性質來確定的,憑什麽不讓我換。當然可以,但要知道,前提一變結論也會變。

這一點有人也許不會同意,認為可以非常容易找到例外的,的確是這樣,數理邏輯裏為了某種原因,也會在前提裏加一些看起來無關的命題;但是,數理邏輯還告訴我們,如果某個前提的改變而不影響結論,那說明這個前提對結論毫無作用,把其放到前提的集裏麵就是一種愚蠢的行為。

所以說,如果前提的集合中的命題都是必須的話,那麽在說明問題的過程中就不能討論前提,不然就沒有意思了,因為得重新來。所謂討論就是涉及,討論就意味著模糊,一個明確的東西是不能加以討論的,所以前提要明確就不能討論,為了一棟大廈穩固而去晃動地基是荒唐的。

當人說“我永遠在撒謊”,那就不是在晃動地基,而是根本不要地基,既然你每一句話都靠不住,當然就是每一話都不能有含義。你用性質去決定一個集,又來討論這個性質,當然這個集就模糊了,而一個模糊的集卻沒有什麽用處。一個命題不能涉及自身就是這個意思。

我覺得這種直觀也許能有些用。

 

數學被公認為是一個很嚴格的東西,關鍵就在於它從一些基本假設出發,來確定前提的集的一致性,你必須承認那些假設,不然不能談數學。

假設有一個什麽都知道的計算機,你說:我不能同意數學中那些由假設來確定前提,那完全沒有道理,我從來沒有見過理想的直線,怎麽能把我從來就沒有見過的東西作為前提。計算機會沉默一下,略感失望說:

“唉,雖然我完全理解你的感受,但可惜這麽好的東西我們就不能談了。那我們隻好來談愛情詩了,那個東西不要統一前提,但結論也就是五花八門了。但我不想和你談文革,那東西和愛情詩不同,是要吵架的。我搜索了一下,發現了一個非常奇怪的結果,愛情總是和吵架有關係,但人談愛情詩時卻不吵架,真弄不懂人是怎麽一回事。

我可是一台有教養的機器,設有教養程序,所以不能和人吵架。況且如果你喜歡文革中的武鬥,那我的顯示器就危險了。”

 

“永遠撒謊”這個典故並不是羅素發明的,很早以前就有人說過,隻不過結論是,隻有邪惡的異教徒才想得到這種不知所雲的話來。不用建立在邏輯之上的集合論,根本看不出它的意思。

羅素不是從這個典故中得到悖論的,也是一種比方。他是考慮數學的邏輯基礎(數學也是一種語言),即:能不能有一個包括一切的集合,他發現不行,因為集合一旦包括自身就毛病來了。這樣一來,對集合就得要有所限製,也就是說,邏輯也有所限製,那麽單憑邏輯,構造數學就不可能了。

羅素悖論的發現不但讓弗雷格,羅素自己也大受打擊,他們原來以為用邏輯是能夠構成出整個數學的。這種想法實質上是一種哲學上考慮,即奧卡姆剃刀原理:若無必要,勿增實體

通俗一點說,前提的集合中東西越少,出錯的可能性就越小。數學和邏輯各自有不同的前提,如果能合並起來,那個哲學意義就了不得。結果是不行,數學不能在邏輯的基礎之上統一,由此就沒有絕對真理。

從維特根斯坦的哲學來說:我們隻能依靠邏輯,而邏輯卻不是萬能的,連數學都對付不了,其它恐怕就更不行了。所以說,我們對人,對這個世界的認識隻能是有限的,這些限製以前就沒有人能看出來,隨隨便便越來越去,那些理論也就沒有多大的意思。

 

實際上許許多多名人,政客的語言中經常出現邏輯問題,原因就值得認真想一想了。比如說,有個中國的房地產的大亨說,中國的房子隻是給有錢人蓋的,這裏的邏輯含義就是房子和有錢人是當且僅當的關係,隻有有錢人才能買房子,買房子的應該都是有錢人。

當然,這裏隱含著存在沒有錢的中國人,因為都有錢也就沒有所謂的有錢人了,由此應該說,中國的房子是為中國人蓋,這句話就沒有什麽意思了,精英絕對不會說這樣完全沒有意思的話。

那麽沒有錢的人怎麽辦呢?不能買,就隻有租了。也就是說,有錢人買了房子,然後不賺錢出租給窮人。這好像沒有任何可能,有錢人之所以有錢就是不做虧本的買賣。那麽除了另外有機構來做這種慈善的舉動,那麽邏輯結果隻有一個,有一部分中國人得睡在大街上或者山洞裏。

當然,不是所有的語言都應該按照邏輯的,那文學就不能存在了。比如說,你認為某個女孩是最美的,這肯定不是邏輯,真實的意思是你愛上了她,這個結論我認為不具有普遍性,而且我還敢肯定你不想使這個結論具有普遍性。

但前麵所說的那個房地產精英是想得到一個普遍性的結論,那麽我們隻好認為他要就是邏輯出了錯誤;要不然就是愛上了錢,跟錢在談戀愛,我看不出還有另外的可能,那麽當然,邏輯就無能為力了。

當然,我並不認為愛錢就不對,在商言商。關鍵問題在於,任何人都得直麵那個結果,因為那是邏輯的。由於像人們所說的,那家公司是國營的,國家占大多數股份,邏輯結論就是國家讓某些人沒有房子住,這恐怕是讓人無法接受的。

很多,很多精英都是這樣,不是他們不知道邏輯,而是另有原因,所以我們也得知道那個原因。人遵循邏輯是不需要理由的,本該如此;所以違反邏輯就肯定有原因了。就我的經驗,無非是錢權二字,在美國也一樣。

 

當然也許有人要問,你囉囉嗦嗦講了這麽大一堆東西,什麽都靠不住,那麽到底我們怎麽樣才能得到有用的知識。這一點我在下一回討論科學和邏輯時將要給出答案,看一看維特根斯坦為什麽認為科學才是最重要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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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終於等到一篇了。快些寫。我這個寫讀後感的都快要跑到原文前麵去了。 -FarewellDonkey18- 給 FarewellDonkey18 發送悄悄話 FarewellDonkey18 的博客首頁 (748 bytes) () 05/02/2013 postreply 09:23:10

我沒有看到你的文章 -texasredneck- 給 texasredneck 發送悄悄話 texasredneck 的博客首頁 (67 bytes) () 05/02/2013 postreply 14:34:04

知道問題出在哪裏了。文學城不許傳萬維的連接。 -FarewellDonkey18- 給 FarewellDonkey18 發送悄悄話 FarewellDonkey18 的博客首頁 (444 bytes) () 05/02/2013 postreply 14:42:03

回複:讀維特根斯坦(邏輯和語言) -清溪- 給 清溪 發送悄悄話 (579 bytes) () 05/02/2013 postreply 14: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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