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公布財產在中國有多大意義?



本月15日,日本安倍內閣公布了19個成員的家庭財產,這個消息在當今的中國掀起一個不小的波瀾。國人不禁羨慕,咱們的官員何時也能公布財產?

其實冷靜下來想一想,我們讓官員公布財產的時機成熟了嗎?公布財產能有效阻止腐敗嗎?

先來看看日本內閣財產的一些細節:

  1. 安倍內閣人均資產1億日元,其中副相兼財相的麻生太郎資產額最高,總資產達4.71億日元,超過1億日元的共有6名閣僚。

  2. 首相安倍晉三資產為1.08億日元,安倍除在故鄉山口縣內擁有9處住宅用地共計3047萬日元外,還在該縣和山梨縣擁有共計5121萬日元房產。

  3. 財務相麻生太郎土地資產為4.3億日元,國家公安委員長古屋圭司土地資產為4568萬日元。這些內閣成員因父母為國會議員,擁有土地資產較多。

由此可見,日本內閣成員在做官之前就是億萬富翁,不是“太子黨”就是富二代,富三代,他們坐擁上億資產不太會為了區區幾百萬而借用權利斂財,公布資產不過是一個形式,對製約腐敗並無決定性的作用。而且,日本公布內閣官員財產的製度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在1984年之前並無此說。

直到田中角榮卷入洛克希德事件,日本才開始建立公開官員財產製度,但當時公開的範圍非常有限,比如股票僅公開持股名稱及數量,高爾夫會員權及美術品等可不公開金額,普通存款也不公開。這一製度的演變大致可以概括為:

1984年開始建立製度監督官員不當斂財

1984年首次公開首相和國務大臣的財產

1989年官員財產公開製度擴大到其配偶及子女

1992年通過《國會議員資產公開法》,將範圍擴大到全體國會議員

2001年立法規定大臣就任和離任時要公布配偶子女在內的財產

良性的變革都是這樣循序漸進的,那麽中國為什麽不能著手開始效仿呢?我們注意到近來國內這方麵的呼聲也越來越多。但是阻力究竟在哪兒?

首先,我相信人性都是一樣的,中國的領導人目前還都是“兩袖清風”的技術官僚,據透露習近平的工資也不過區區兩萬多一點人民幣/月,第一夫人又退出了舞台,你要他這樣供女兒上哈佛,哪兒來的錢呢?

真正的民主國家的領袖,大都是貴族或富豪出生,即使像奧巴馬這樣的“平民”也是收入豐厚的律師,身後更有大財團的支撐,如果他們也隻有幾萬元人民幣的收入,除了權術一無所能的話,估計也很難做到清廉。

再者,中國要公布官員財產,真正的阻力還是來自和大小權利接近的所有人員,不僅僅是中央政治局,在中國,痛恨貪官的隻是那些自己做不了官又和權利相距十萬八千裏的人,而一旦這些人粘上了權利,或是自己的親屬當了綠豆芝麻官,立馬成了維護皇權,維護腐敗的積極分子。

山東省聊城法院副院長趙耀彤一直想公開自己的家庭財產,但妻子百般阻撓,直言“你公開,就離婚”。為啥,因為其妻所在機關福利優厚,丈夫一旦公開家庭財產,就把妻子整個單位推到火上烤。 利益,一切都是利益。

最重要的是,公開財產如果隻是靠個人公布,沒有獨立的司法和媒體監督,如何確保公布的數字的準確性?這樣很容易造成這一製度留於形式,造就一大群陽奉陰違的偽君子。當然,基層幹部可以由上級 “領導”甚至紀委公安局稅務局來監督,那麽中央政治局呢?如果溫家寶帶頭公布財產,你知道那數字是真是假?

“黨天下”之下,這種形式主義還是少一些為好。那麽搞多黨製一人一票是否就是民主了,就沒有腐敗了呢?也不見得。

先看看印度,印度也有公布官員的“民主製度”,其總理辛格身家200萬美元,擁有兩套房產總價值7270萬盧比,銀行存款和投資3460萬盧比,分別存放在多家銀行中。最富有的印度內閣官員中,工業部長資產達到5.2億盧比,而農業部長資產達到2.2億盧比。

在這樣一個一窮二白的國家,有人質疑過這些官員的財產的來路嗎?為什麽鮮有質疑呢?在這樣的等級森嚴的社會裏,“上等人”有些財產難道不理所當然,“下等人”哪兒有資格過問呢?

再看俄羅斯,從今年開始,俄官員必須申報財產,但是就在本月13日,下議院道德委員會主席佩卡廷被停職,原因是網絡上有人揭發他至少在美國佛羅裏達州擁有3套房產,包括一棟130萬美元的海景公寓。但是佩卡廷的財產申報表中沒有顯示這些海外資產。

難怪在透明國際公布的2012年全球177個國家的清廉排名中,印度列第94名,俄羅斯第133名!(中國第80名)。請參閱:
http://www.transparency.org/cpi2012/results

單單靠一個一人一票的民主製度是無法遏止腐敗的,尤其在中國這樣一個功利社會,這樣一個全民向往腐敗的社會,而對於領導人來說,擺脫不了小農意識的小家子氣,自身缺乏雍容的貴族氣質和強大的經濟支撐,單單靠外在的製度也是不能阻止內在貪婪的欲望的,陳水扁這個大貪就印證了一切,馬英九貪嗎?這要由對岸的同胞自己說話了:http://tw01.org/profiles/blogs/69-2

當然,這不是說中國的官員就可以把自己的百寶箱捂得嚴嚴實實,但是我們必須意識到,中國目前還不具備全麵公開官員的財產的條件,而懲治腐敗的首要任務也不是公布財產,甚至民主的首要任務也不是一人一票,如果中國能腳踏實地地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哪怕繼續實行一黨製,隻要在司法獨立和新聞自由上向前走一步,哪怕是在全麵開放互聯網,讓民眾自由索取信息,自由發言上邁出一小步,那就是在民主的道路上,在懲治腐敗的道路上邁出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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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員公布財產是最起碼的清廉執政的前提 -大明王朝- 給 大明王朝 發送悄悄話 大明王朝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1/2013 postreply 16:59:35

    如果沒意義,官員怎麽這麽多年不敢執行呢?房產,財產,畢竟在自己名下才可靠 -輕拳- 給 輕拳 發送悄悄話 輕拳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1/2013 postreply 17:30:28

    還是先求有,再求好。正好可以給司法獨立與新聞自由動力,相互不排斥。 -文革傳人- 給 文革傳人 發送悄悄話 文革傳人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1/2013 postreply 17:55:32

    日本的官員真夠清廉的 -越王- 給 越王 發送悄悄話 (327 bytes) () 02/21/2013 postreply 19:29:56

    關鍵在於官員在任前後財產的變化 -大明王朝- 給 大明王朝 發送悄悄話 大明王朝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21/2013 postreply 20:10:19

    對。 -越王- 給 越王 發送悄悄話 (41 bytes) () 02/21/2013 postreply 21:41:52

    每當別人說人有兩手,你馬上要說有兩手的未必是人,這樣顯得很高明嗎?還是不懂充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的區別 -檀郎- 給 檀郎 發送悄悄話 (536 bytes) () 02/22/2013 postreply 08: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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