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要討論一下。

與孫經先商榷:人口遷移假說不能解釋大躍進人口統計數據矛盾 2012-12-10 07:39:42

(一)統計數據與數據異常與根據人口遷移假說的總人口修正

在不考慮國際移民的情況下,任何一年的人口統計數據都應當滿足以下關係:

某年當年歲末人口數 - 上一年歲末人口數= 

某年人口增長數(當年出生人口數 - 當年死亡人口數)

 

但是,在國家統計局的人口數據中出現了矛盾:任何一年,上述這兩個應當相等的數字之間出現了差異(表1 E列)。

孫經先的人口遷移戶籍重登漏登說認為每年異常值E由遷移過程中戶籍登記的重登漏登引起:簡單地說就是大躍進前人口因為遷移而重報使基數虛高,而59-61年人口則因為遷移而漏報,導致大躍進期間統計人口總數減少,因此人口總數增長出現了缺口[1]


這個假設有幾個問題:

(1) 國家統計局的人口數據,不是基於戶籍登記。 而是基於統計係統收集的數據。在公社一級,大躍進的時候就設有財會統計室。如湖南嶽陽市情網大躍進人口數據明確注明不是戶籍數據。

(2)國家統計局匯總的人口數據實際上是已經體現了遷移的數據。人口遷移數據隻有在省地縣的統計上顯示,在全國數據上不顯示,因為沒有國際遷移。 孫的假設不能解釋省地縣級含遷移數的人口數據。例子:湖南常德市曆年人口數據明確表明遷移數據

(3)孫的假說與人口普查結果不符。

(4) 孫德假說因人口統計矛盾而提出。但是經過他的修正後,人口統計數據矛盾依然存在。
按照他的思路,如果根據因人口遷移產生的
戶籍重登漏登修正總人口統計數據,這個表麵的人口統計差異應該消失!  

表1: 孫經先文中引統計局數據顯示每年新增人口與戶籍登記年底年初差值不同 








總人口(A) 人口自然增長率(‰)  新增人口(生死統計差別)

年底年初
差別(總人口統計)

異常值(E)

1954   60266        
1955
61465 20.32 1237 1199 -38
1956
62828 20.50 1274 1363 89
1957
64653 23.23 1481 1825 344
1958
65994 17.24 1126 1341 215
1959
67207 10.19 679 1213 534
1960
66207 -4.57 -305 -1000 -695
1961
65859 3.78 250 -348 -598
1962
67295 26.99 1797 1436 -361
1963
69172 33.33 2274 1877 -397
1964
70499 27.64 1930 1327 -603
1965
72538 28.38 2030 2039 9
1966
74542 26.22 1928 2004 76
1967
76368 25.53 1926 1826 -100
1968
78534 27.38 2121 2166 45
1969
80671 26.08 2076 2137 61
1970   82992 25.83 2114 2321 207
1971
年起略







 







表2: 按孫經先的思路對原戶籍統計進行戶籍重報漏報修正後的總人口及與上類似計算結果(由出生死亡數統計的每年新增人口不變) 







 

孫氏修正後總人口(B=A-E)

  新增人口(生死統計差別)

總人口年底年初
差別

修正後異常值(F)

1954
60266
 

1955
61503
1237 1237 0
1956
62739
1274 1236 -38
1957
64309
1481 1570 89
1958
65779
1126 1470 344
1959
66673
679 893 215
1960
66902
-305 229 534
1961
66457
250 -446 -695
1962
67656
1797 1199 -598
1963
69569
2274 1913 -361
1964
71102
1930 1533 -397
1965
72529
2030 1426 -603
1966
74466
1928 1938 9
1967
76468
1926 2002 76
1968
78489
2121 2020 -100
1969
80610
2076 2121 45
1970   82785   2114 2175 61

 1971年起略














修正公式: B = A-E (扣除重報,加上漏報)

(數據單位除人口自然增長率(千分比)外均為萬)

如果人口遷移造成的戶籍重登漏登確實是造成異常的原因,那麽,修正後的總人口中遷移戶籍重報漏報的因素已經排除了, 上表中F列每一年都應當為0!然而經過總人口遷移修正後統計異常值依然存在,說明人口遷移不是造成異常的原因!

但是,經過總人口戶籍重登漏登修正後,統計異常值依然存在。這說明人口遷移不是造成異常的原因!

(二)結論:

根據人口遷移說對總人口統計數據修正(扣除重登或加上漏報人口)後,人口統計數據每年依然存在孫經先所說的重大矛盾(表2F列,正常應為0)。因此人口遷移假說不成立!

孫經先在考慮遷移之後的修正數據不能每年滿足統計平衡的 關係之後, 退而求其次。往後找了整整20多年(54-79年,一代人的時間),才把大躍進造成的漏報死亡用計劃生育年代的漏報出生衝銷掉(孫認為是戶口的重登漏 登), 從而取得了25年總數據的近似平衡。這個25年的近似平衡,完全是隨機的。如果到79年不平衡, 那麽再加後幾年的出生漏報,也會有一個近似的平衡。但正是這個幾十年的拚湊,露出了遷移論的破綻。其實非正常死亡的數據秘密,正是隱藏在年與年之間的人口 變化裏。

從直觀上, 戶籍漏報重報說認為表1 E列中的正差異為戶籍重登(雙戶口人數), 負差異為漏登(無戶口人數) 。 那麽在70年代戶口嚴格管理並實行計劃生育的大背景下, 為什麽每年還有一,兩百萬人擁有兩份戶口呢? (數據鏈接

 

(三)大躍進期間人口統計中的異常值到底是由什麽因素引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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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躍進人口統計異常的原因:出生漏報與更大死亡的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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