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專業的社工,我沒有義務為你提供詳細的數據,但是我相信有,你有什麽理由說 “沒有公開的輿論和公開的數據”“中國政府允許有人作這樣的報告嗎?”“允許這樣的報告公布於天下嗎?” 我支持批評政府,每一個政府都需要人民監督,但不要想當然,指鹿為馬。我接受不同的觀點,但我不相信謊言。 再給你一個: 流浪兒童生存現狀調查 記者近日在河南、四川、廣東三省調研時了解到,隨著強製性的收容遣送轉變為關愛性的救助管理,各級黨委、政府近年來在流浪兒童街頭救助、教育管理、醫療救治、返家的接送及安置等方麵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由於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實際困難,日益增加的流浪兒童還有相當部分流落在街頭,不僅基本生活權利難以得到有效保障,而且形成了新的社會隱患,這些流浪兒童特別需要社會各界的關愛和救助。 ■流浪女童被強迫行乞,露出森森白骨 2003年、2004年、2005年,四川省月均救助流浪兒童數分別為449、970、1298人,廣東省月均救助流浪兒童數分別為330、626、853人,呈逐年上升趨勢。三地救助中心人員告訴記者,接受救助保護的隻占流浪兒童總數的一小部分,這些兒童的食宿得到了保障,但是那些流落街頭的兒童,有70%以上依靠乞討、撿垃圾和賣“藝”為生。並且,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流浪兒童被幕後人操控在街頭強討、強要、強賣的現象非常普遍。 6月20日晚上,記者在廣州市濱江東路看到,一個年約七八歲的賣花女童突然攔住一對情侶強行要他們買花。男青年遞給她2元錢,但她以“錢太少”為由,抱住男青年的腿不放,後來拉著男青年的胳膊耍起了“蕩秋千”。在記者給她買了一些東西後,她講述了自己的遭遇:她從江西萍鄉農村老家出來前,有人答應每個月給她父母寄500至900元錢,還管吃住,父母就同意她離開老家。但是,現在與她一起來的同村的10多個女孩,每人每天要是賣不到30元以上的花,就會被打罵、罰站。如今,她的胳膊上還留有幾處疤痕。 與這些賣花女相比,12歲的小璿的悲慘遭遇更是駭人聽聞。這位原本漂漂亮亮的小女孩,被不法分子宮清平控製行乞,為了讓小璿得到更多人的同情,宮清平用小刀在小璿腿上劃割,露出森森白骨,致使其腰以下的肢體完全失去知覺。 廣州市救助保護流浪少年兒童中心副主任潘希岸說,在中心受助兒童中有50%以上被別人操控過,他們身體受到摧殘,人格被扭曲。如今,他們心裏都留下了揮之不去的陰影,這段經曆對他們的身心健康成長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有時一看到流浪兒童,有人就喊“扒竊來了” 從事流浪兒童研究的鄭州大學社工係主任張明鎖教授說:“與正常兒童相比,許多流浪兒童是天資聰明、理解感悟力較強與多才多藝的可愛孩子,但他們在流浪過程中學壞了,走上邪路成為惡習累累的孩子。” 據成都市政協提供的一份有關流浪兒童調研報告顯示,流浪兒童治安案件已占全市未成年人治安案件的80%以上。廣州市救助保護流浪少年兒童中心救助的流浪兒童中,83%有輕微違法行為。三地公安幹警還告訴記者,在有違法行為的流浪兒童中,新疆籍流浪兒童最為突出。 從2004年至今,鄭州市公安局查處新疆籍流浪兒童參與作案的案件有463起,抓獲違法犯罪兒童825人,這些兒童年齡大多數在14歲以下。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副隊長王立憲介紹說,新疆籍流浪兒童多數是被當地成年人以做生意為名騙到鄭州,還有的被新疆人“買來”帶到鄭州。他們到鄭州後,在新疆成年人的指使和操縱下,被迫從事掏包、偷竊犯罪活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政廳提供的數據顯示,自治區救助管理站從內地省區接回的新疆籍流浪兒童中90%有偷竊等輕微犯罪行為,且數量呈現上升趨勢。 這些新疆流浪兒童給流入地城市社會治安帶來嚴重影響,其違法行為已引起了當地居民的強烈不滿,有的人甚至見了新疆流浪兒童,就喊“扒竊來了”、“狼來了”。成都市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主任榮道清認為:“目前許多地方的人們對新疆流浪兒童有很大偏見,由此造成了一些新疆流浪兒童仇視漢族人民。不解決好這個問題,可能會給社會穩定和民族團結帶來嚴重後患。” ■流浪少年摳爛自己的傷疤拒絕救助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絕大多數流浪兒童寧願流浪在外,也不願接受救助,對救助保護中心的管理有強烈的抵觸情緒。三地普遍發生過流浪兒童采取多種方式拒絕接受救助的事例。 河南省光山縣15歲的農村少年馬龍,在鄭州街頭流浪已近二年。馬龍因不願意跟從別人偷竊,被同伴澆汽油嚴重燒傷下身,救助人員發現後把他送到醫院治療。第二天,馬龍又從醫院溜出,流浪街頭。當救助人員在街邊電線杆發現他時,傷口多處已化膿。救助人員上前勸其回救助中心時,馬龍又踢、又打、又鬧,抓傷工作人員,甚至用手摳爛自己的傷疤來拒絕救助。 還有一些未成年人即使來到救助中心,也想方設法甚至采用暴力手段出走。去年10月份的一天傍晚,成都市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的受助兒童楊誌強等4人共同策劃準備強行離開中心,他們先取下沐浴器的鐵水管,拿回藏在屋內,準備擊昏工作人員胡建後逃出。胡建製止他們時,楊誌強從背後將他脖子卡住,其他少兒也上來抱住他,數拳猛下,把他擊昏了過去。 三地救助中心工作人員都反映,流浪兒童長期在外,沾染了不少惡習,他們的心理和行為已發生偏差,很難管理,想讓他們接受教育十分棘手,並且,這些流浪兒童的返家道路更加曲折而艱難。 河南省民政廳社會福利處副處長楊文濤談到,受助流浪兒童中有癡、呆、傻或年幼的,說不清家庭情況的;有沾染惡習,不願說,或者說假話,甚至千方百計要脫離護送人員的;有達到《勞動法》規定年齡的,但是企業不願意接收的;也有知道家庭地址的,但家人拒領拒收他們的。不少救助和保護流浪少年兒童的工作人員都感慨地說:“現在最困難的工作是送流浪兒童回家,讓他們融入社區或正常的生活。” ■生存的困難、人格的異化使他們很容易成為罪犯後備軍 調研中有關專家認為,流浪兒童生存的困難、人格的異化使他們很容易成為罪犯後備軍。不保護今天的流浪兒童,就要為明天的社會穩定付出代價。河南、四川、廣東三地從事流浪兒童救助保護的工作者說,流浪兒童問題尚處在萌芽狀態,要有效控製並逐步預防兒童流浪現象的發生,應從四方麵著手。 首先要健全法律法規。河南、四川、廣東三地相關部門都反映,法律法規不健全是當前製約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的根本原因。目前,隻能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展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但規定內容過於簡單和籠統,不便實際操作。廣東省委黨校法律係副主任劉銘盛說:“目前的法律法規存在缺陷,懲罰性規定不明確。西方國家對遺棄罪的處罰很嚴厲,我國則比較寬鬆。這就造成對不負責任的家長,處理起來威懾力不夠。” 記者采訪中的黨政領導、實際工作者和有關專家都強烈呼籲國家盡快製定專門的流浪兒童救助保護行政法規,在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時明確對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處罰規定和執法部門。同時修訂《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大對操縱流浪兒童行乞、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以及殘害流浪兒童等犯罪行為的打擊和懲處力度,切實維護流浪兒童的合法權益。 其次是建立部門協調機製。三地的民政、公安部門反映,流浪兒童救助保護涉及多個部門,需要建立有效的協調機製。廣州市救助站站長馮紹裘說:“我們接收的弱智兒童越來越多,為了安置他們,我們要到民政、公安、財政等多個部門爭取。由於缺乏部門協調機製,難度很大。”鄭州市救助保護流浪兒童中心主任謝小衛在實際工作中也有同樣的苦惱,她說:“為了讓流浪兒童有學上,我們往往要靠私人關係個別解決。” 三地實際工作者都反映流浪兒童存在著教育難、安置難、管理難的問題,生活標準也較低,他們建議有關部門成立保護流浪兒童在內的處於特殊困境的未成年人權益的聯席會議製度,定期召開會議,形成密切配合機製,充分發揮民政、公安、財政、衛生、教育、建設、勞動和社會保障、婦聯、共青團等單位的職能作用,共同做好流浪兒童保護工作。 第三是要強化地方政府和家庭的責任。記者在三地發現,地方政府和基層組織對家庭暴力、出租和遺棄兒童等醜惡現象監督和懲罰不力、對離異家庭、單親家庭的兒童保護不足,使原本在社區就可以預防的兒童流浪現象沒有得到有效治理,致使流浪兒童日益增加。 對此,許多專家建議中央強化地方政府責任,把防止兒童流浪和救助保護納入地方工作考核指標。同時責成有關部門研究建立家庭幹預製度,如對相關家庭提供經濟援助、家教指導、心理治療、限製和剝奪監護權並給予監護人相應的懲處等辦法,充分發揮基層社區的作用,預防和減少兒童流浪。 此外還要加強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建設。河南省、四川省是兒童流出、流入數量比較多的省份,但兩省仍分別還有4個地級市和1個地級市沒有救助管理站,現有的救助管理站有相當一部分房屋簡陋,設備陳舊,功能不夠完善,不能適應救助保護流浪兒童的需要。部分救助管理站雖掛有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的牌子,但大多數沒有從事流浪兒童保護工作的編製,即使設有編製也不能滿足工作的需要。 對此,專家和三地的實際工作者建議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安排專項資金,集中力量新建改建一批地級救助管理站,並在其中設立專門用於救助保護流浪兒童的區域,有條件的大中城市應建立獨立的流浪兒童保護中心。同時由財政部、民政部、中編辦聯合發文,解決流浪兒童救助保護的編製經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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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已被 [ 悟空孫 ] 在 2012-11-19 20:16:1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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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你拿美國死亡流浪者數據說事,我問你中國政府的數據,你鉤不出說明什麽,想想吧 -shanhua- ♀ (452 bytes) () 11/19/2012 postreply 12: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