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佛法通義 (上) 張中行

 

3.1 章題釋義 


佛法,或說佛教教義,是個大題目,隻得小作;就是小作也有不少困難。所以“義”前加個“通”字,為的是可以化大為小,化複雜為簡單,因而也就可以化很難為較易。
“通”在這裏有三種意思。一是“通常”,就是盡量取一般人(非教內或研究佛學的)容易接受的,或者說,所說雖是教內事卻不太專。二是“通用”。佛教教義,遠在佛滅度後不久就有大分歧,傳入中土以後就更加厲害,分為各宗各派,當然人人都自信為真正老王麻子。同是“如是我聞”而所聞不同,或體會不同,依照邏輯規律不能都對。可是深入考究對錯,就會陷入義理交錯的大海,不隻無此精力,也無此必要。取通用,是隻涉及各宗各派幾乎都首肯的基本觀點,如人生是苦、萬法皆空之類,至於苦的真實性,空和有能不能調和,等等,就隻好不深追了。三是“通達”。講佛法是為講禪作準備,沒有這樣的準備,提及禪家的想法和行事,沒接觸過佛學的人會感到離奇,或說不可解。準備多少,應以能否進一步了解禪為取舍的尺度。就是說,隻要能鋪平通禪的路,介紹教義能淺就淺,能少就少。以下先說介紹的不易。

3.2.1 內容過多 


佛教教義內容多,由集多種典籍為大藏的壯舉也可以看出來。在這方麵,自稱為儒的讀書人遠遠落在和尚之後,先是熱心於輯要,如三國時的《皇覽》、宋朝的《太平禦覽》之類,都是為皇帝能夠取巧作的。比較像樣的是明朝的《永樂大典》和清朝的《四庫全書》,可是都隻是抄而沒有刻。佛教就不然,集佛教典籍都是大幹,不隻多收,而且全刻。佛教典籍的庫存稱為“藏”,包括“經”(佛所說)、“律”(佛所定)、“論”(門徒的解說)三部分,也稱為“三藏”。在中土,最早刻成的藏是北宋初年的開寶藏,收佛教典籍六千多卷。其後有磧砂藏、南北藏、龍藏等,總計刻了十四次。所收典籍越來越多,如清朝的龍藏收七千多卷,到日本印大正藏,所收超過萬卷。萬卷以上,卷卷有複雜的內容,這就不能不如《史記·太史公自序》所慨歎:“六藝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就是想撮要介紹也太難了。

3.2.2 內容過專 


佛教教義是進口貨,與中土的思想相比,是出於不同的文化係統,由不同的語言(佛教經典傳入,兼用梵語以外的語言,如巴利語、藏語和各種胡語)表達的。想輸入,為中土所了解,要翻譯。翻譯是難事,因為某一詞語的意義,是必須以該詞語所屬的文化係統為基地的;離開這個基地,意義會變,至少是韻味會變。舉例說,“保守”,我們的理解或體會,一定與英國人不同,因為他們還有保守黨。這是泛論。佛教教義就大大超過一般的情況,因為,一是有很多不是中土所有;二是有很多意義過於深奧。我們沒有,過於深奧,都使翻譯成為難上加難。為了克服過難的困難,一種辦法是知難而退,即不意譯。這在六朝時期已經如此,到唐朝玄奘綜合為五不翻:一是秘密,如陀羅尼,不翻;二是多義,如薄伽梵(有六義),不翻;三是中土所無,如閻浮樹,不翻;四是順古,如阿耨菩提(漢以來就這樣稱呼),不翻;五是生善(用原語可以使人生善念),如般若(意為慧),不翻。但這究竟是少數。絕大多數還是不得不翻。這就不能不用中土的語言(很多要改裝),表達印度一種教派的思想。而這種教派,偏偏是喜歡深思冥想的,於是表現在中土佛教典籍上,就成為數不盡的生疏的名相(耳可聞謂之名,眼可見謂之相,大致相當於現在說的術語)。名相多,一種原因是同文(或同義)可以異譯,如阿賴耶識,異名有十八個,涅槃,異名有六十六個。譯名不同,含義還可能大同小異,即如阿賴耶識,南朝真諦譯為“無沒識”,兼指淨法;玄奘譯為“藏識”,專指染法。這些都可以不管。隻說名相,且放下多;就是隨便拿出一個,如果想透徹了解,也必致鬧得頭暈眼花。即以佛法的“法”而論,我們常人可以理解為“道”,像是不錯,可是“萬法皆空”也用“法”,似是也指一切事物,怎麽回事?往深處鑽,看唯識學的解釋,是包含二義:一是“自體任持”,二是“軌生物解”。這由一般人看,是你不說我還明白,一說反而糊塗了。佛家的名相幾乎都是此類。難解還有進一步的來源,是此名相不能不同彼名相發生關係,如阿賴耶識是第八識,自然要同第七識末那識和第六識意識發生關係。這就有如八卦,三爻重為六爻,一乘就變為六十四卦。而佛教名相就不隻重一次,因而數目也就比六十四大多了。佛教教義難解,還來源於一種脫離常態的思辨方式。如《心經》說:
“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中論》說:“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公然違反排中律而不以為意。我們翻看佛教典籍,這樣的思辨方式幾乎隨處可見。如三論宗著重破一切邪見,說執此是邊見,執彼也是邊見,不執此不執彼還是邊見。總之,要一反知識論必須承認有知的定理,否定一切知見。禪宗更是這樣,這裏說“即心是佛”,那裏說“非心非佛”,你問哪個對,他說都不對。就這樣,佛教教義大多遠離常人的知解,總是太專了。

3.2.3 內容過繁 


古印度人大概是最不怕麻煩的。他們慣於繁瑣,如同類的意思,喜歡反複說;一種平常的名相,經過冥思,會發見平常人不見的奧妙;一種事物,經過解析,會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沒有完。各舉一個例。一,重複說的。如《維摩詰所說經》,說長者維摩詰害病,佛派大弟子去問疾。由舍利弗起,佛說:“汝行詣維摩詰問疾。”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以下說不敢去的理由。接著派大目犍連,派大迦葉,派須菩提,派富樓那彌多羅尼子,派摩訶迦旃延,派阿那律,派優波離,派羅睺羅,派阿難,都說不敢去以及不敢去的理由。理由雖有小異,記述的格式和話語卻都是照樣來一遍,中土典籍是難於找到這樣的筆法的。二,含奧妙的。如“睡眠”,人人有此經驗,似乎用不著解釋。可是佛家要解釋。淺的是睡與眠不同:睡是意識昏熟;眠是五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暗冥不動。還可以再深追,說它是五蓋(貪欲蓋、瞋恚蓋、睡眠蓋、掉悔蓋、疑蓋)之一,五欲(財欲、色欲、飲食欲、名欲、睡眠欲)之一。三,解析入微的。如“生死”,雖然事大,卻非常簡單,生是有生命,死是失掉生命,像是用不著再分類。可是佛家偏偏要分類,而且分法不隻一種。少的是二分:一是分段生死,二是不思議變易生死。再多有三分、四分、七分。直到《十二品生死經》分死為十二種:無餘死,度於死,有餘死,學度死,無數死,歡喜死,數數死,悔死,橫死,縛苦死,燒爛死,饑渴死。其實,這十二還是少數,如天有三十三,見有六十二,尤其因明三支的過,先粗分為宗九類,因十四類,喻十類,然後一再細分,總起來是幾千種,不要說王藍田式的人物,就是我們常人也會感到頭疼的。

3.3 教外說


難,要介紹,還要一般人能夠接受,所以不能不限於“通義”。求通,要有辦法,或說原則。這主要是以下三種。
一是不走舊路。舊路包括兩種意思。一種,大藏的“論”藏,以及未入藏的,甚至晚到現代的不少講佛學的文章,性質都是解釋、發揮佛以及佛的一再傳弟子所說,也就是重述佛教教義。述說、辨析都是用傳統的形式排比名相,這是舊路。舊路,門內漢能懂,門外漢不能懂。求門外漢能懂,就不宜於走舊路。另一種,佛學離常識比較遠,因而作論的幾乎都是門內的。門內的人作論,經常是箋注、闡微,而不走到門外,看看這裏麵究竟有沒有問題。而門外的人,更想知道的可能是某種想法有沒有問題,有哪些問題。為了滿足門外人的願望,也不宜於走舊路。
二是不求甚解。求甚解,是無論講到什麽,都要求明澈見底。這要費大精力,而結果卻未必能如願,並且常常是無此必要。原因有多種,這裏隻說一點點突出的。一,有些名相,如“心”,含意太複雜,而且,根據此經論是這麽回事,根據彼經論是那麽回事,想明其究竟就不能不岔入歧路。二,曆史上,包括西土、中土,佛學大師很多,對於許多大大小小的事理,人各有見,想明辨是非,也就不能不岔入歧路。三,有些名相,如“識”,解說大多根據自己的心理感受,判定是非就更難。四,這裏重點是介紹佛教教義,不是批判佛教教義,對於其中我們未必能同意的,為了不轉移重點,也最好是暫且安於不求甚解。
三是不離常識。這意思很簡單,是用常人的知見講,講給常人聽。佛法是超常的,用常人的知見強之就下,由門內人看來,就未免可笑;而所得,輕則太淺,重則太陋,甚至太謬。講道理,不管牽涉到任何性質任何名稱的教,張口總是很難的。但既然張了口,也就隻好說說自己之所見了。

3.4 佛法要點


佛法,如上文所說,太複雜;想介紹,比較省力的辦法是各取所需。這裏的所需是為講禪作準備。禪是一種人生之道,因而介紹佛法,就宜於以人生之道為主要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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