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你僅僅從民族的角度,曆史的角度去看問題。更好的角度是“道”的角度和哲學的角度看問題。筆者不太願意評論毛澤東,因為覺得對道和哲學仍有未通透處。在玄野的文章上,筆者加了如下評論:
毛澤東有“得道”處,否則他不可能成功;毛澤東有“失道”處,否則他不可能有那麽多人怨。毛澤東的“失道”在於“鬥爭哲學”。平等和公正的實現在於內在秩序與外在秩序的平衡,而不是鬥爭。內在秩序就是良知和道德,外在秩序就是規則和法律。
對毛澤東,筆者和李敖是相通的。為防止黃炎培所說的周期律,毛澤東采用文化大革命的方式是走向了極端。更好的方式是恢複中國傳統文化(道德)作為內在秩序,結合於民主政治的規則作為外在秩序,並建立兩者的平衡。但是這個民主政治不能是西方式的“利益博弈”。筆者給出一個民主的定義:
民主的人類學含義:即人的自主性 - 自由思想,自我表達,自我實踐並為此負責。 民主的政治學含義:即政治秩序的理性化,使得過程透明,程序合理和社會有序。 民主的社會學含義:即平等參與社會結構調整,使得資源,知識和責任達到共享。 民主的經濟學含義:即發揮整體優勢與個體積極性,使得做事效率提高成本降低。 民主的倫理學含義:即通過交流討論與辯論,公民認清什麽是正義從而自我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