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一個醒悟的人,他在靜思中的境界和死後的境界差不多,甚至體會的更高層次,超越一般悟性底的人必須在死後才能看到的層次。對於這種智者,他有當下出肉體的自由,也就是說他可以隨時讓肉體消失,也可以讓肉體繼續,對他是無差別的。在這個情況下,讓肉體坐化了,雖然外表看和普通自殺沒兩樣,但那是一個無動機的NON EVENT。
但對於一個普通人,感到生活“太痛苦不堪忍受”有動機地殺了自己的肉體,這個動機就產生了惡因,按佛教的說法就是造了業。因為感到“痛苦”的是一個糊塗的EGO, 是沒有悟性的有私欲動機驅使的行為,必然加強了因果循環報應。這些所謂的痛苦其實都是EGO的錯誤定位,比如EGO的麵子丟了,要死,比如EGO的“自我實現”沒有預期的順利,要死,比如被社會誤解了,要死。所有痛苦的根源都來自自我意誌的不滿足。凡人的自殺是非常不智的行為,為來世增加了更多的痛苦。他錯以為自殺可以逃避痛苦,否!這是增加痛苦的捷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