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情zt: 《根》

來源: 九頭鷹 2012-09-06 17:03:0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043 bytes)

《根》

阿曆克斯·哈利出生於1921年,接受了正規的大學教育。他曾經在美國海岸警衛隊服役20年,由於他是一個黑人,隻能在軍艦上當廚師。但是他自強不息,通過多年勤學苦練,成為一名記者和作家,為《讀者文摘》等雜誌撰寫稿件,還為60年代主張暴力鬥爭的黑人穆斯林運動領袖馬爾科姆·艾克斯寫過傳記。1976年出版的《根》使他一躍而為世界知名的作家。


“我”是生長在美國的一個黑人,在這塊新大陸上始終找不到歸屬感。對於從遙遠的非洲過來的祖先,我隻是從外祖母的口中斷斷續續地了解一些,於是我開始尋找自己的“根”,沿著祖先的足跡去追尋那家族發展的漫漫長路。

在西非岡比亞河邊的一個偏僻的小村裏,我遇到了一個史官,他饒有興趣地向我講述整個祖譜。他說金特家族起源於一個叫作古馬裏的國家。當時金特家族的世代傳統都是以鐵匠為業———史官以“他們征服了火”來解釋———婦女們大多製陶或紡紗。後來,家族中有一支子弟遷移到一個叫作毛裏塔尼亞的國家。也就是從毛裏塔尼亞起,這個家族中的一個兒子卡拉巴·康達·金特,旅行到一個叫作岡比亞的國家。他首先抵達一個叫作巴卡裏納的村落,在那裏呆了一陣子後,再遷徙至一個叫作吉法榮的村子,最後才定居在嘉福村。卡拉巴·康達·金特在嘉福村娶了第一位妻子,她是一名曼丁喀族女子,名叫瑟媛。她生下了兩個兒子叫約尼和索羅。之後,他又續弦,第二位妻子名叫愛莎,生了一子叫歐瑪若。

這三個兒子都在嘉福村長大成人。然後較年長的兩位,約尼和索羅,離開該村到別處自建一個村落叫金特·康達·約尼·亞。而最小的兒子歐瑪若則留在該村,30歲時娶了一名曼丁喀族女子叫嬪塔·卡巴。大約在1750年至1760年之間,嬪塔·卡巴為歐瑪若生了四個兒子,長幼順序是康達、拉明、蘇瓦杜和馬地。

《根》黑人家庭
至此,史官已連續講了將近兩個小時,而在他所提到的這些人名當中至少已提了50件與他們有關的事件。接著,在提了歐瑪若那四個兒子的名字後,他又補述了一個細節———“大約在國王軍隊抵達的那年”———史官的另一個參考年代———“歐瑪若的長子康達外出去砍木頭後,就沒有人再看到他了。”史官繼續他的講述。

當時的我宛若尊石雕僵在那裏,血液似乎也凍結了。他剛才提到的名字對我來說是多麽的熟悉。從小時候起,我就在田納西州漢寧鎮外婆家的前廊上一直聽到的名字———“那位非洲人一直堅持他的名字叫‘金塔’,他把吉他叫作‘可’,把弗吉尼亞州內的一條河叫作‘肯必·波隆河’。而當他外出去砍木頭準備做個鼓時,被俘虜成為奴隸。”

在我伸手在隨身的帆布袋裏亂搜後抓出一本記事簿時,我把記載著外婆所講的故事的前幾頁給翻譯看。在快速地略讀過去後,他顯然相當震驚,於是立刻對史官說,並把記事簿給他看,史官也變得非常激奮。他意識到一位長久漂泊的人終於找到他的歸屬。我意識到自己是多麽的幸運,也想到了在美國有許許多多像我一樣渴望追尋祖先腳步的人,還在茫然四顧。於是我決定把自己的家族寫下來,讓那條根,清晰地顯露於繁雜的曆史中。

我自己祖先的故事無疑是所有非洲人後代在美國的象征家族史———他們毫無例外地是有位跟康達一樣在非洲某個村土生土長的祖先,後來被俘虜、上鏈拖進奴隸船內,遠渡重洋經曆了無數的農場與轉賣,一生中一直為自由在掙紮與奮鬥。

小說從1750年黑人昆塔降生寫起,描述了當時非洲黑人部落的奇特風俗和自由生活,以及昆塔被“白鬼子”抓走販賣到美洲為奴的經過。第二代是昆塔的女兒吉西,她是個千百萬遭受蹂躪的黑人婦女的代表。第三代是吉西的兒子喬治。他聰明機靈,能馴養鬥雞,想以此取得報酬來贖出自己的妻子,但貪婪的主人(也即他的生父)背信,他最後用酒灌醉了主人,砸開保險箱,才取得“自由證書”。第四代湯姆經曆了南北戰爭,殘酷的現實粉碎了他的幻想,他終於帶領全家出去尋求自由的居處。從第五代開始,這個黑人家庭逐漸變為有產者而進入了黑人的上層社會。作為這個家族的後裔,“我”開始尋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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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根留住! -黎智利- 給 黎智利 發送悄悄話 黎智利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06/2012 postreply 19: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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