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渺小的。這方麵的描述十分豐富,諸如眾所周知的"機關算盡,反誤了卿卿性命"。神到底以什麽方式來運作世界,各大宗教都有一定的猜測,但都無法完全證明。關於具體的形式,諸如地獄,天堂,往生,來世,極樂世界等等,可能都不是很關鍵的東西。核心的東西是,唯物主義那種自己沒有證明的東西就不承認其存在的自大是最要命的,這樣的人生觀最不可取。關於神對世界的運作方式的猜測,比較可信的描述是老子的"天網灰灰,疏而不漏"。
當代人最大的問題是隻知道人製定的法律,不知道神製定的法律;隻明白要逃避人的懲罰,不明白逃避神的懲罰。莊子的"為善勿近名,為惡勿近刑",可能是神仙拿來也無可奈何的人生態度。
中國傳統社會重視良知與道德,法律方麵往往較弱,所以,中國人在法律方麵往往有不足。最典型的例子是十年以前中國人在國際貿易中經常吃虧,就是因為鑽法律空子的技巧太差。現在基本上將西方人的奸損壞都學來了。整體來說,比較好的態度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當然,法律要熟悉,但是,良知必須有,而且要放在更高的位置上。
西方人那邊法律傳統的淵源很深,漢莫拉比法典是三千八百年前的法律,大概相當於中國夏朝中期。後來西方法律發展日趨成熟,但問題是其原則是為人的需求服務,而不關係人的靈魂與精神。這就形成了普遍的信仰與法律的鴻溝。經曆希伯來人的一神論和基督教統治歐洲,西方的人神隔閡依然十分嚴重。
這方麵,中國傳統中也是問題多多,但整體而言要比西方的地中海文明樂觀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