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古人的型式邏輯剛開個頭,就是沒深入地搞出體係來。“白馬非馬”之辯,說明對概念的同一律,內函與外延的關係等基本問題都沒厘定。而“取類比象”的類比思維成了說理工具,這在在當時是占上風的思維方式,最後成就了“元氣-陰陽-五行” 學說,影響了2 千年, 比如 中醫至今仍津津樂道這種的思維和論證方式。再遠點的禪學更反邏輯。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了邏輯錯誤,反而得意自己的辯術。
“取類比象”在確實找到兩個“同構”物時,對探討一個未知部分有啟發作用,但這隻是開始,而不是證明。中國古人從未在認識論層次上搞明這一點。
淡然,明顯的邏輯矛盾誰都會避免。所以古今5毛都是一半清楚,一半糊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