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權的問題。
這種選秀節目無疑是一種商業行為,不得不承認,中國人的版權意識非常薄弱,許多選手在參賽之前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唱別人的歌是要付版稅的,當然,據說事後向國內版權所有者補交了版稅。但是國外的呢?萬一人家追討過來咋辦?
中國好聲音還要辦下去,歌手們是否該明白登台之前先要獲得版權所有者同意?
引伸出來的思考是:市場化的社會裏,版權這玩意兒在一個具有幾千年小農經濟影響的國度如何發揮效應?版權意識如何深入人心?“溫良恭儉讓”與光明正大地逐利是否存在矛盾?重義的就是君子,重利的一定是小人?
第二,造假的問題。
造假無孔不入的社會裏人心惶惶,人們對造假的痛恨和擔憂可以理解。但是草木皆兵就有些多此一舉。
對於中國好聲音這樣照搬別人的選秀形式,我們應該考查的是它的形式和過程是否遵循了國際慣例,其規則在執行過程中上是否存在漏洞,而沒有必要動不動對參賽選手橫加指責。
如果規則是完善的,執行上也沒有缺陷,我們又何必在乎誰是不是專業歌手?業餘和專業歌手在一個舞台上公平展示不是一件好事嗎?有規定他們不能來嗎?導師們不見其人隻聽其聲地作出決定,對專業和業餘選手不是一視同仁嗎?而像田震、韓虹、刀郎這樣的大腕也不屑來這裏顯擺吧?
如果說有些選手用自己的身世來打動導師則是自己的臆想了,選手與導師對話,是在導師轉身之後,選手無論怎樣誇大自己的經曆,都與導師的決定無關。
抓住問題的根本,以平常心看待普通人,我們的內心才會平和,才會在平常中看到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