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觸音樂的時候已經十七歲了。那是出於一種愛就愛了的率性。很少和朋友談音樂,我喜歡那種私有的樂感。愛情那些,不是完全沒有染過;但被刺過的手指就不再想去摘花。寧願享受遠處飄來的清風。愛情其實不如音樂。音樂可以來回放,不高興的時候隨手扔在一邊。愛情不可能重新來過,就像生命不能周而複始。
生活的內容被嚴重改變。漸漸地感到累,感到對高科技生活的不適應。漸漸和朋友談起音樂。
談音樂不會傷傷到誰;談音樂沒有什麽民族主義情結可言。談音樂,可以優雅地掩飾尷尬。什麽德國人,西班牙人,意大利人,日本人,菲律賓人,聊音樂,大家聽得都差不多。
哀傷永遠是留給自己的;哭泣隻在夢裏發生。
醒的時候,還是一邊幹著,一邊聽音樂吧,就當一切都不曾發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