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的不歧視任何人,意思是對任何人都公平對待。比如我對一個乞丐的尊敬和我對一個國王的尊敬是一致的,無二。
但是,這不等於說我可以混淆邪惡和善良。比如有一個人說殺人是好事,我會表示不同意。注意,表達不同意不等於我歧視這個人,恨這個人。不,我照樣尊敬他,盡管我沒有同意他的觀點。
如果我遇到希特勒,我也尊敬他。尊敬他不等於我認同他屠殺老百姓的行為,我可能會勸說希特勒看看自己的良心,看看絕大部分猶太人都是善良的,德國經濟問題不是由猶太人造成的。我會盡力勸說。
如果希特勒要殺我,我不會害怕。但我不會因為有人要殺我,就把他給殺了,我完全沒有這個邏輯。別人殺人,他自己該負這個行為的責任。我不殺人,也是我對自己的一種負責。
這就是真正的不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