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對我來說,生命,愛情,自由,都是個人私欲的產物,是一個巨大的幻覺(ILLUSION)。我遠沒有醒悟,但我理解基督和佛陀的理論基礎。人真正的解放和自由,不是靠鬥爭出來的,不是可以用某種東西與它交易的得來的,不是什麽我犧牲生命,愛情,就可以得到自由,這個邏輯是不清醒的人的邏輯,是把自己(EGO)太當回事的產物。真正的我其實是一個UNBORN的,UNMANIFESTED的,早就擁有無限了,早就自由了,你還要什麽自由?你感到不自由,壓抑,都是因為你把自己定位成一個EGO,一個BODY,一個肉體,當然你感到不自由,但那是個幻覺。當沒有幻覺以後,就算你被關在監獄裏,你還是無限自由的。
對外界的不合理,我態度是,先看自己的內心,讓自己醒悟了,然後來影響世界。否則,一個糊塗的人,無知的人,可以無窮無盡地鬥爭下去,世界上不可能變得很合理。
什麽是愛?
愛就是不審判別人。
愛就是寬容一切。
愛就是無限地謙卑。
注意,當你對你敵人都可以愛了,不就是不審判任何人了嗎。所以,隻要做到不審判,愛自然就流露出來了。愛是一種心靈的質量(QUALITY)不是可以刻意學來的技巧。當你可以放下自己的EGO和私欲,當你可以寬容了,不審判了,不批評了,心靈的質量就到位了,愛就自然表現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