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很久沒有拿罰單了,雖然之前朋友一直說現在政府缺錢,警察非常容易就開罰單,我還慶幸自己沒有中槍,沒想到還是沒有幸免啊。
昨天在紅燈前等綠燈,突然發現左手有一輛車滑上來,眼尾掃到是警車,不敢斜視,檢討自己好像非常守規,就努力不受影響地等綠燈。綠燈亮了,我往前開,結果警車開始閃,開到我後麵。我知道輪到我了,就沒有任何抵抗地開到了邊上,進了一個停車場。當然我還心存僥幸地希望我是自作多情,反正多進個停車場也不是什麽損失。可是警車也跟著進來了,那我就老實等著吧。把車窗搖下來,等警察。他過來了,問我要駕照,我拿出來交給他。然後他先穩定我,說不是什麽大事,隻是發現我的安全帶放在了胳膊下,這樣是不安全的。他問我有什麽原因嗎?我老實回答“I felt it scratched”,腦子裏飛快地閃著以前看過的那些遇到警察怎麽跟警察大哥套瓷讓警察大哥手下留情的人的做法,可是就是說不出一句話,我本身就不是一個會求人的人啊。他等了一下,說“okay, give me your registration and insurance.”我把資料交給了他之後,他告訴我“wait me in the car”然後就退回到他自己的車上了。
我老老實實地等,想該來的也躲不了。至少也知道了安全帶不能放在胳膊下,其實以前也知道,不過不是沒有被抓過嗎?等到他過來了,給了我一張罰單“Seat belt wear, but under arm”他告訴我他也不知道會怎麽罰,叫我等一個月後打電話去問,因為這個要一個月後才能進電腦係統。我真的是哭笑不得,一個月後我不在這裏啊。算了,隨便吧,跟阿Sir不用哭訴,我認了,到時候找人打電話問要怎麽罰吧,反正我認罪。我阿Q地告訴自己破財消災,何況這應該是小財吧?政府現在缺錢缺得厲害,我也總應該貢獻一點吧。嗬嗬,當然最重要學到的是不能隨便改放seat belt的位置,也請各位同學吸取我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