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聲明我不是基督徒。如果您從這一個點開始請教牧師,並引申下去,您皈依基督的可能性很大。您可以請教牧師或者神父解釋,可能會準確一些,權威一些。我這裏可以冒昧說兩句。
"要愛你的仇敵,為那逼迫你的禱告",這句話必須從精神層麵理解,不能局限在物質上,或者社會尊嚴等層麵上。從精神上說,所有人的利益都是一致的。從物質上說,人會有或多或少的對立。在精神上,何來仇敵與逼迫?是因為人的物質需求蒙蔽了自己的精神,從而做出有違天理的迫害行徑來。用佛教的話說,就是貪嗔癡蒙蔽了人的智慧與慈悲。為何要愛你的仇敵,就是說,要讓這些人從貪嗔癡的狀態中掙脫出來,徹底解決人們互相仇恨的狀態,愛你的仇敵這種方法也是唯一的解決之道。
這句話往往被人用濫,膚淺理解,從而導致困惑。人生於世,你不可能超越在世俗的政治洪流和社會角色之外。在對待社會生活中的對立方時,在履行個人的角色職責之外,人必須用這句話指導自己的行為。簡單的例子,比如一個士兵在戰爭中應該如何體現"愛你的仇敵"?絕對不是要繳槍,讓對方勝利;也不是如同某些亞伯拉罕係宗教派別所崇尚的,自己獲得勝利,來主宰世界,然後將愛宣揚出去。而是說,作為自己的社會角色的責任需要履行,你所要解除的是你的敵人侵害他人的武器和意識,而對於敵人的生命個體則完全是愛。杜甫說"苟能製侵淩,豈在多殺傷。"而真正的戰爭中,雙方士兵之間本沒有仇恨,隻是戰士的職責導致對立。所以在對待俘虜方麵,必須體現這種普世的愛才行,所以美國不加入國際上的戰俘公約也是一種邪惡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