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上九大“著名”貪官:
★梁冀(?—159),東漢外戚,順帝時任大將軍,專斷朝政近20年。聚斂財富,大肆搜刮,並向求官者收取賄賂。建私家林苑,方圓近千裏。桓帝治其罪,被迫自殺。其家產沒收變賣合30餘萬萬,相當於東漢政府一年租稅收入之半。
★楊國忠(?—756),唐蒲州永樂(今山西永濟)人,玄宗時任吏部尚書。因其妹楊貴妃有寵而權傾中外。結黨營私,賄賂公行,選任官吏均於私第暗定。安祿山以“討國忠”為名發動叛亂,隨玄宗奔蜀時,被士兵殺死。
★朱勔(1075—1126),北宋蘇州(今屬江蘇)人。因獻媚蔡京、童貫而得官。投徽宗所好,以承辦“花石綱”為名,撈取錢財,以至家藏甚富,置田30萬畝。凡諂事之人即得官,不附己者則罷去,時稱“東南小朝廷”。欽宗繼位,被罷官處死。
★陳自強,南宋寧宗時做到了右丞相,他依仗著曾經做過實權人物韓侂胄啟蒙老師的資曆,貪贓枉法,什麽事都幹。凡是求官的人,他都派人談好價錢,一切辦妥後再 “光明正大”地授官。地方官送公文到京城,封函上一定要注明“某物多少一起獻上”。凡是沒寫的,就根本不打開。後來,韓侂胄北伐失敗失去了權勢,陳自強失去了靠山,又因謊報軍情被朝廷罷免,最終死於流放
★劉觀,雄縣人,明太祖朱元璋對貪官汙吏的懲治十分殘酷,貪汙60兩銀子的官員就要被剝皮,在皮囊裏填草後放在衙門公座旁以警誡繼任者。此法在當時收到一定效果。可是到了明朝中後期,貪汙已成了風氣。到了明宣宗時,最大的貪汙犯竟是經曆了四代皇帝、資曆高深的最高司法官左都禦史劉觀。劉觀執法犯法,大肆貪汙受賄。在他影響下,禦史們個個貪婪無比。宣德三年六月罷朝後,宣宗召大學士楊士奇、楊榮至文華門詢問,現在朝廷裏哪個官員最腐敗?楊榮毫不猶豫地說是劉觀。宣宗立即下詔,命劉觀巡視河道,實際上把他調離了禦史位置。嗅覺靈敏的禦史們立即聞風而動,紛紛彈劾劉觀及其子劉輻。宣宗大怒之下準備處死劉觀父子,後在楊士奇等人的一再求情下,改貶二人到遼東戍邊。劉觀最後死在遼東。
★王振(?—1449),明山西蔚州(今河北蔚縣)人,永樂時入官為宦官。英宗時因受寵而擅權,成為明代宦官專權之始。大興土木,廣收賄賂,操縱官吏選拔、升遷。土木之變,策動英宗親征,於土木堡兵敗,為亂軍所殺。
★嚴嵩(1480—1565),明江西分宜人,弘治年間進士,嘉靖時任內閣首輔。與其子嚴世蕃狼狽為奸,貪財納賄,賣官鬻爵,結黨營私,禍國殃民。後被彈劾罷官,抄其家所得金銀、珍寶、字畫,數以百萬計。
★噶禮(?—1714),清滿洲正紅旗人,由蔭生任吏部主事,後升任兩江總督。搜刮民財,廣收賄賂,在江南有貪婪之名。康熙五十一年,因江南科場案發,事涉受賄被革職。
★和珅(1750—1799),清滿洲正紅旗人,生員出身。因辦事幹練,深得乾隆皇帝信賴,倚為腹心,任軍機大臣20多年。專擅弄權,控製官員升遷,大肆貪汙。嘉慶四年(1799)定其20大罪狀,賜死。查沒金銀、珍寶極多,時有“和珅跌倒,嘉慶吃飽”之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