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評:被反複輪奸的少婦所產生的王學斌的文章

來源: 蘇敬之 2012-05-05 10:15:2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140 bytes)

 

本人和王學斌素不相識,對他的文章也沒有多少印象。

下麵有茶有轉來了一篇王學斌兩年前寫的關於五四運動的文章,看了以後很不以為然,所以無論如何得說幾句了。

作者: 王學斌 還原“五四”:以當時的標語口號為證 本文地址: http://wangxuebin.blshe.com/post/5555/540355

 王學斌的文章中,提到了大陸官方的對"五四運動"的權威闡釋,而沒有提到台灣官方的對"五四運動"的權威闡釋。這一點我感到很怪異。

五四運動,是發生在北洋政府時期,離開蔣介石任第一任中華民國政府早若幹年,離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也同樣早若幹年呢。怎麽會隻有一岸的闡釋,而沒有另一岸的闡釋呢?

不過也沒有關係哈,說一岸沒有關係的。

王學斌的文章中,提到“中國大陸的近現代史敘述簡直已經不是一個"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而是一個被反複輪奸的少婦。這話絕對是"話粗理不粗"。”

這個就與關係了,我就要說幾句了。

根據我的所有知識,中國大陸,對於"五四運動"的權威闡釋,是自始至終沒有多少變化的,從來都是認為“五四運動是反帝國主義的運動、又是反封建的運動。

中國大陸,文人輩出,以五四運動為題材的專著文章,海了去了。這些文字中,如果有不同的意見,當然是百萬分的正常了。如果是正常人,我想都會認為是正常的了。

對於一件曆史事件,總的基調不變,而百家爭鳴似的表達一些觀點,難道不是一種百萬分健康的文化曆史觀麽?

“中國大陸的近現代史敘述簡直已經不是一個"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而是一個被反複輪奸的少婦。這話絕對是"話粗理不粗"。”又從何說起呢?

既然大陸對"五四運動"隻有一個權威闡釋,那好,我們再來說,這個權威闡釋是否正確地描述了"五四運動"的真正曆史現實意義。就象把"六四運動"定義為動亂和暴亂一樣,是不是準確地為那個運動定性了呢?

我不想囉嗦了,隻說一句:運動都是大象,各個人類世界國家團體個人,依據自己的需要,喜歡摸一摸,輕輕地,摸一摸,那個大象的某個部位。

所以是不是全麵,誰也說不清楚,是不是準確,卻是一目了然的。

中國大陸的近現代史敘述簡直已經不是一個"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而是一個被反複輪奸的少婦。這話絕對是"話粗理不粗"。”又從何說起呢?

顯然是話不粗理粗嘛。

下麵我也把五四運動的口號列在下麵,如果把青島換成台灣釣魚島,你就明白了,什麽是中國大陸的近現代史敘述簡直是什麽了。

所以說,中國大陸的近現代史敘述不是被反複輪奸的少婦,而王學斌的文章,顯然是被反複輪奸的少婦所生產的。 "

 

五四運動"的口號、傳單、標語、宣言 

 誓死爭青島

誅賣國賊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

還我青島

頭可斷青島不可失

民國應當判決國賊的運命

日本人之孝子孫四大金剛三上將

取消二十一條

誓死不承認軍事協定

賣國求榮,早知曹瞞遺種碑無字;

傾心媚外,不期章惇餘孽死有頭

北京學界淚挽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一臭千古

大美國萬歲!威大總統萬歲!大中華民國萬歲!世界永久和平萬歲!

還我青島誓死力爭

保我主權

勿作五分鍾愛國心

爭回青島方罷休

寧為玉碎不為瓦全

頭可斷青島不可失

中國宣告死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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