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當時社會不民主的結果。但民主社會也應就事論事,不應清算人家的私事。

來源: xingfu^ 2012-03-20 01:25:0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04 bytes)

並且,我也不讚成現在就把薄定性為文革複辟。因為中國憲法沒有明確規定何為文革言論,該當何罪。大家應該推動這個方麵的努力,而不應以文革帽子砸人。

不過,我們的爭論本來就是民主的表現,問好姐姐。^^

所有跟帖: 

MM有所不知,他當年是三種人,絕對不是私事。至於希望在現行的框架下如何定性,咱隻能說, -看客2010- 給 看客2010 發送悄悄話 看客2010 的博客首頁 (17 bytes) () 03/20/2012 postreply 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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