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說,“向雷鋒同誌學習。”
半個世紀以來,雷鋒精神激勵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國人。那是一個作人的道德標杆。
雷鋒精神究竟是什麽?說得通俗易懂一點(當然不能概括完整內涵),就是“善小而為”。
善小而為,我想沒有人會有意見的。 從“報名的第二天”、“入伍的第一天”、“第一節政治課”等一篇篇真實的日記中,我們看到了一個感恩、革命、樂觀、上進、奉獻、助人、純樸、憨厚的雷鋒;從迄今已有的15位黨和國家領導人熱情褒獎的題詞中,我們感受到了一個忠誠於黨、熱愛人民、報效國家、崇尚榮譽、愛憎分明、公而忘私、艱苦奮鬥、愛崗敬業的雷鋒;我們還從學者們概括的諸如“甘做人民勤務員的紅磚頭精神”、“灑盡鮮血永不變心的忠貞精神”、“刻苦好學的釘子精神”、“愛崗敬業的螺絲釘精神”、“樂於助人的傻子精神”等中,認識了一個激情的理想主義和徹底的行動主義的雷鋒。
“善小而為”地踐行是學雷鋒的根本準則。
“善小而為”,要著眼於一個“小”字。雷鋒所做過的好事都是一般人可以或多或少可以做的小事,卻並不是一般人都切實做了的事。說明小事不“小”,一滴水可以反映出太陽的光輝;也說明小事不易,正如毛澤東同誌所說的,“一個人做點好事並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不做壞事,這才是最難最難的啊”。
“善小而為”,更要著力於一個“為”字。“為”,就是行動,就是實幹,就是實踐。人人皆可成堯舜,人人都可當雷鋒,隻要肯“為”。當然,“為”也是有方向性和價值性的;就是要“為他”,要“為人民服務”, 要“為人類壯麗事業”。
雷鋒的偉大就在於在別人看來是微不足道、不屑於做、甚至是“傻瓜”才做的小事、好事,他卻能做,而且是持之以恒地做、充滿幸福感地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