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清華畢業的網友在我《紅樓》一文後留言:樓主關於《哥德巴赫猜想》這個數學難題的介紹:“這個猜想在中國家喻戶曉,……命題本身十分簡單:1+1”,是不對的。
我不懂數論,但有一些數學和邏輯概念,讓我從現有的事實(對於哥德巴赫猜想的客觀描述)中來總結一下什麽是哥德巴赫猜想。
這位網友寫道:數學難題《哥德巴赫猜想》的文字表達是:“任何一個大偶數都可以表達為兩個素數之和”。偶數就是可以被2除盡的整數,素數就是隻能被本身和1除盡的整數。所以,《哥德巴赫猜想》的數學表達形式可以簡化為:“2=1+1”,但不是“1+1”。
我同意第一句定義:任何一個大偶數都可以表達為兩個素數之和。問題是這裏有個概念:大偶數。什麽算“大偶數”? 許遲的報告文學《哥德巴赫猜想》中說“一七四二年,哥德巴赫寫信給歐拉時,提出了:每個不小於6的偶數都是二個素數之和”,而哥德巴赫是這樣寫的:“It seems that every number that is greater than 2 is the sum of three primes”(Goldbach 1742; Dickson 2005, p. 421).
也就是說,大偶數至少要大於2,而2嚴格說是最小的質數(隻能被1和自身整除的自然數,也叫素數)!所以用2=1+1來表述哥德巴赫猜想是錯誤的。
最重要的是,1+1裏麵的“1”不是一個實數“1”,“1”代表的是一個質數因子。
也就是說,現代哥德巴赫猜想的描述是:一個大偶數,可以表述為一個隻含1個質數因子的素數和另一個隻含1個質數因子的素數之和。
例如:
4=2+2;6=3+3;8=3+5;10=3+7 ……36=5+31;38=7+31;40=3+37……
要直接證明1+1非常不容易,數學家從9+9開始,例如證明1972808 (大偶數)=1953125( 5x5x5x5x5x5x5x5x5 共九個質數因子的素數)+19683(3x3x3x3x3x3x3x3x3 共九個質數因子的素數 )
在挪威的布朗證明了9+9成立之後,各國數學家逐漸證明了7+7,6+6,5+7,5+5,4+4,1956年中國的王元證明了3+4,第二年又證明了2+3,1966年,陳景潤證明了1+2。
證明1+2,絕不是證明1+2=3(這難道還要證明嗎?),而是證明任意一個大偶數,都是由一個隻含1個質數因子的素數和一個隻含2個質數因子的素數之和。
例如306=17(一個質因子)+ 289(兩個質因子:17x17)
如果能證明34=17+17或38=19+19或58=29+29……等等,你就破解了哥德巴赫猜想之謎。
所以,哥德巴赫猜想不是證明2=1+1,(再重複一遍,2是質數或素數) 而是一個大偶數等於1(個質因子)+1(個質因子),所以簡述為“1+1”。
我說的對嗎?請教各位理科大俠,其實我錯了也沒關係,畢竟我不是清華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