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的原話:

“韓寒可以被質疑嗎?當然可以。方舟子有權打假嗎?當然。問題是,這個過程中,韓寒是“被告”,方舟子是“原告”,舉證應該是原告和作為裁判 / 法官的旁觀者們的事而不是韓寒自己的事。”

我是不同意讓韓寒當眾寫作文來證明自己清白,也不同意方舟子的那些推斷。要打假,拿出真憑實據來。

所有跟帖: 

OK,要打假,拿出真憑實據來。這話很好 :) -JieHu-- 給 JieHu- 發送悄悄話 JieH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09/2012 postreply 13: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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