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之爭,最好不要上法庭 (補充)

來源: solo1 2012-01-31 13:27:26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127 bytes)


 文人寫文章發表,就是讓人們評論的。所謂百家爭鳴,所謂顧客是上帝,歸根到底是讀者決定。法庭是什麽?法庭是暴力的門麵,已經不是文鬥的範圍。


 


去年諾貝爾化學獎獲得者當初發現準晶時,先被美國的研究小組趕走,後被一諾貝爾獎獲得者指責,沒有準晶(質疑事實),隻有準科學家(質疑人品)。這種質疑其實為日後得獎作了鋪墊。很多有趣的新材料一般人是不知道的。


 


再看肖傳國,受到方舟子質疑,便走了法庭的旁門左道。既然名聲已起,應把那還比較粗糙的肖氏反射弧完善,擴大戰果,日後得一諾貝爾獎也不可知。


 


有人寫了一本書質疑美國航天局登月其實是繞月球轉了一下而已。他用的全是航天局的公布材料,玩的是邏輯質疑。方舟子質疑韓寒,走的是類似的路子。航天局至少承認有些照片是誤用,不是在月球上拍的。


 


麵對方舟子質疑,韓寒可以不睬,可以反駁,可以認錯,可以懸賞。原則上,韓寒當然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但吾以為,走向法庭不是文人的作為,倒像商人的舉止。有唐駿李開複在前,事過境遷,該幹什麽幹什麽。


 


有人說,這樣不就可以隨便壞人名聲了。非也。若是網上匪兵甲所為,自然不為人知,也不傷人毫毛。若是名人所為,必會傷害自己的名聲。


 


文人之爭,是可以的,一般是有趣的,常常是有益的。文攻武衛,就像文革,亂了章法。

所有跟帖: 

若是名將所為,必會傷害自己的名聲——NOD NOD :) -JieHu-- 給 JieHu- 發送悄悄話 JieH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31/2012 postreply 13:48:38

我是同情肖傳國的,希望他不要記恨方舟子,走出陰影。 -solo1- 給 solo1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31/2012 postreply 14:15:04

老方壞了兩個炸藥獎 -亂彈- 給 亂彈 發送悄悄話 亂彈 的博客首頁 (22 bytes) () 01/31/2012 postreply 19:16:41

做賊心虛,惡人先告狀 -ba12nd- 給 ba12nd 發送悄悄話 ba12nd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31/2012 postreply 20:33:19

上法庭 做的好;輸贏無所謂,有理說理。這場官司早晚要打的。 -為人母- 給 為人母 發送悄悄話 為人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31/2012 postreply 21: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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