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還不能這樣簡單地對應翻譯

第一,英語裏,一神教時用大寫God,多神教時用小寫god/gods。中文裏,並沒有一個詞語對應英語中的這個大寫God。對於不同的一神教,中文稱呼是不一樣的,基督教裏是“上帝”,伊斯蘭教裏是“真主”,等等。因此,英文裏的大寫God,翻譯成中文時,須依上下文而定,不能一律翻譯成上帝。

第二,愛因斯坦到底使用的是大寫God還是小寫god,不得而知。這是因為,愛因斯坦這段話,不是其本人形諸文字的,而是別人根據他的演講作的記錄。再加上他演講時說的還可能不是英語,可能是猶太語。這樣,我們實在沒有必要拘泥於這個大小寫。

第三,不管愛因斯坦使用大寫God還是小寫god,中文譯為人格神(或稱位格神、人神)都沒錯,因為上帝也是人格神。譯作人格神,已經包含了上帝在內,也包括了真主等God在內;而譯作上帝,則考慮欠周全。

第四,最重要的,是愛因斯坦的本意。愛因斯坦這裏不是指哪個單一教派,不是單指基督教,不是單指猶太教,不是單指伊斯蘭教,而是凡具有人格的神他都不信。正因為這一點,愛因斯坦的觀點一出,曾引起軒然大波,(上麵提到的這些宗教裏的God都是人格神),因此被指為無神論者,以至於愛因斯坦不得不出麵解釋說他不是無神論者,他信仰Spinoza’s God,是an impersonal God。這也說明,愛因斯坦這裏的God,遠遠超出了中文裏的“上帝”的使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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