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沒犯罪,禁止人入境就是官長錯誤,他的行為構成違法. 即使真的犯了罪,經過合法程序認定過,且不說審判合理不合理,對法律條文的解釋合理與否。最壞的情況,合理合法審判認定一個人真犯罪了,聖經的原則也是過了一定時間期限要赦免。那麽一切與合法審判以後過失殺人罪相當或者更輕的犯罪,現在都應該赦免了, 才符合上帝的公平,上帝的公平是永不更改的。
無論你信不信他,最後人的行為都要根據上帝的公平來裁判。曆史就會這樣看待政府和政黨的政策措施行為。所以研究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才是真公平是對自己負責任,也對人負責任,還對曆史負責任。
無論你信不信他,最後人的行為都要根據上帝的公平來裁判。曆史就會這樣看待政府和政黨的政策措施行為。所以研究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才是真公平是對自己負責任,也對人負責任,還對曆史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