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
第一次我看到他時他還是一個無家可歸的人,他試圖在一顆很矮的樹下躲雨。當我的淚水滴到他的唇上時,他爽了。
他將我采回去。想盡辦法榨出我的淚,好讓他可以再爽。於是,我的淚成了世人爽的一個條件。然後,我出名了,大家都說我很野,區別於我身旁別的動物。
我的名字被用在不同地方做招牌,那是讓大家花錢買爽的地方。人們叫那地方叫野店。
於是我明白了,人們爽不爽其實和我流不流淚無關。如同發現我的那個人一樣,他們其實需要的是狂野。
狼
狼,依舊是那個沒有狽的狼。
我被太陽拋棄在田野裏,據說因我太懶惰。
其實,我比太陽起得更早。在朝霞還在含羞的時候,我就已經用露水洗過臉了。可是,人們都聽太陽的,不願意聽我嘮叨。
於是,我追著太陽,死死纏繞著她的溫柔。於是,我們纏綿一整天,沒人知道我們會分開。直到夜暮降臨。然後,另一隻狼跟我結伴而行。
一隻的狼的長尾巴就像包紮傷口用過的紗布纏住了我的四條腿,他們說腿上的傷口見不得陽光。他們還說這樣會幫助我以後跑得更快更遠。
這樣,我的任務很簡單,那就是在狼群中當狼,直到找到一片新天地,一個新世界。
很久,我才領悟: 紗布就是狼的衣裳。
嚎
“口”和“豪”兩字的組合叫嚎。
“嚎”是12音之一,低八度和高八度之間那段。 那該是古人開始做愛的信號,可是,他們卻嚎了,因為口中有天真的自豪。
原來,陽光下那整個白天是狂野,而不吃不喝不思不想的夜才是嚎的時刻。
朋友。願你多嚎!
祝你聖誕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