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後北京地區自由市場的第二次開放
新中國成立後,北京市自由市場經曆了三次封閉與三次開放。20世紀50年代,北京的自由市場經曆了第一次開放與封閉。20世紀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北京的自由市經曆了第二次開放與封閉。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十年動亂期間,自由市場被當作資本主義尾巴被割掉。1978年底至1979年初,北京的自由市場第三次開放。自由市場經曆了幾起幾落,封閉與開放之間,對北京市民的生活產生了直接的影響。因而,關於自由市場問題的實踐與探索,值得後人總結與思考。一、北京地區自由市場被第二次開放的曆史背景1958年,在“大躍進”、“人民公社”的背景之下,自由市場作為小農經濟被徹底批判。1958年9月,《人民日報》全文發表《中共中央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簡稱《決議》),《決議》要求全國各地盡快將小社並大社,轉為人民公社。截止到1958年9月,全國農村已經建立9034個人民公社,①北京市郊區也由原來的2357個農業生產合作社合並組成77個人民公社。②在全國,從鄉村到城市刮起了一陣“公”字熱潮。各地創建人民公社,興辦公共食堂。人民公社的初期(三個月左右)分配製度是工資製與供給製相結合的分配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