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要稅務局先得拿出證據來再說。隻有罰單,沒有賬簿證人,未審已判,光空喊逃稅,

公眾能關心個啥?所以都關心事主去了!為什麼不明不白把人關了81天,天天問話都沒提公司賬目,人出來後監視居住,卻忽然發欠稅和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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