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軍寧
2011-10-20 00: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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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中國的許多商人也持這種看法。有次,我應邀參加了中歐同學會在北京麗晶酒店的一個聚會。一位來自天津的頗有成就的製造商這樣對我介紹他自己:“這幾年我沒幹什麽別的壞事,就是錢賺得太多了。”他或真或假地把賺錢看成是缺德的事。有的商人甚至認為:財富後麵就算真是有罪行,那又怎麽樣?更流行的看法是,經商投資就是賺錢而已,投資一行,回報二字。他們的信條是:在商言商,何必言道德?然而,許多在資本市場出沒的人士一方麵拒絕關心自己經商投資活動的道德正當性,另一方麵,又極力抱怨中國的商場與資本市場不講道德,並常常冠之以“淪喪、糜爛、黑幕、偽善、狡詐”等充滿道德貶義的字眼。在中國,數千年來一成不變的奇怪局麵是:一方麵是政府對私人商業活動的貫性打壓,一方麵是民間對商業活動巨大熱情;一方麵是對經商成就的負罪感,一方麵又刻意炫耀自己的財富;一方麵認為無商不奸,排富仇富,另一方麵又對財富極端向往。這個社會從未築起過商業活動的道德防線。
“在商言商”,用這句話也無法抵擋人們對投資經商去做道德判斷。在一些人眼裏,投資者的道德防線可能比一般的商人更為脆弱:商人隻是追求利潤,而投資者是在追逐別人的利潤。哪個公司、哪個項目的利潤(潛在)豐厚,投資者就設法把錢投向那裏。商人們以賺取利潤為己任,投資者們以追逐別人的利潤為己任,這樣的做法道德嗎?投資者所賺到的難道不是別人虧的錢嗎?買賣股票的人沒有介入生產,隻是進行“倒買倒賣”,沒有創造價值,卻獲利豐厚,這樣的證券投資在道德上正當嗎?即使是相對廉潔的價值投資者也會麵臨這樣的道德質問:價值投資的獲利不也正是建立在別人的錯誤基礎之上嗎?對這樣的質疑,投資與經商還是一件在道德上正當的事業嗎?如果這些質疑是正當的,那麽,利潤就是禍根。
利潤是這個世界上最受到道德猜忌的東西之一。利潤在很多人眼裏是不道德的,因為利潤是從別人那裏賺來的。要回答投資的道德正當性必須先回答利潤的道德正當性。然而,在我看來,利潤是個最正當不過的東西。利潤代表的是企業收入中的贏餘部分,是除去成本(如工資、房租、利息等)後的淨所得,屬於最後剩給股東或投資者的那一部分收益。如果不給勞動者支付工資,就不會有勞工;不給銀行支付利息,就不會有銀行;如果有利潤不支付給投資者,就沒有人來投資。所以,真相是,民眾的利益與利潤是一致的。在不存在“利潤”現象的國度,民眾是最大的受害者;在追求“利潤”的活動得到充分承認和保障的地方,則民富國強。
很多人認為,利潤至多是一種必要的惡,越少越好。 “意思意思”就行了。多餘的利潤都應該以稅收的形式交給國家,以幫助那些不賺取利潤的人。持這種觀點的人沒有看到利潤被奪走的真實後果。當企業家們預感到任何一點點多於“意思意思”之外的利潤都將被拿走時,他們就不會去努力生產價廉物美的東西了,或是設法把利潤藏起來、轉移出去。時至今日,也許公開主張取締利潤的聲音隻有在高校的課堂上可以聽到。但是,社會中主張給利潤封頂的聲音卻不絕於耳。對成功的企業征稅越高,就越是懲罰那些向消費者提供更好產品與服務的企業。
有一句動人的口號:“人民的利益高於利潤!”如果利潤真的在道德上那麽墮落,讓利潤越少越好乃至接近於零如何?若如此,就必須麵對這樣一個簡單而千真萬確的事實:有了足夠的利潤,企業才能生存。如果所有的企業與公司因為沒有利潤而消失,普通百姓還有活路嗎?所以,利潤不僅與企業家有關,與普通人的關係甚至更大。
古代猶太聖賢本=祖瑪說:想想亞當為了能夠吃到麵包需要付出多少艱辛吧。他需要犁地、播種、收割、捆紮、打穀、去糠、碾磨和篩選,然後還要揉麵和烤製。最後,他才能享用美味的麵包,而我每天早上起床不費吹灰之力就能享用這一切。再想想亞當為了獲得衣物需要付出多少艱辛吧。首先,他要剪羊毛,然後進行清洗、梳理和紡織。相比之下,我每天早上起床就能穿上現成的衣服。因為各種手工藝人的存在,我在家就能坐享其成。(見《財源滾滾:猶太人賺錢的十誡》,東方出版社)是的,沒有人為獲得利潤而提供商品與服務,我們今天還像亞當夏娃那樣生活著。
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可口可樂曾試圖用“新口味”的可樂取代原來口味的可樂。但是這種做法立即受到了消費者極大的抵製。絕大多數消費者喜愛舊可樂,拒絕新可樂。怎樣才能讓消費者的願望得到滿足呢?是要總統、國會、法院勒令可口可樂公司恢複生產原口味的可樂嗎?不是。是對負利潤的擔心迫使公司放棄新口味的可樂。可見,利潤的作用在於發現消費者的真正需求。如果生產者犯了錯誤,利潤就會糾正他們。利潤迫使企業自律。如果生產過程浪費嚴重,生產成本就高,產品的競爭力就低;如果產品因浪費多而定價高,消費者就會轉向價廉物美的產品。在自由經濟中,追求正當的利潤與服務消費者是合二為一的。如果政府對那些浪費嚴重而導致成本居高不下的企業加以補貼,不負責任、不自律的企業就等於得到了獎勵。靠正當的經營得來的利潤是絕對道德的,靠權力得來的利潤才是不道德的。
如果為利潤生產商品的活動是正當的,那麽不直接接入生產的投資活動是正當的嗎?投資的功能是資本配置,其意義主要體現為優化資本配置以及通過完善企業治理,從而幫助企業通過服務消費者獲得更多的利潤。投資者的作用就是將資金不斷從效益低、回報低的企業中抽出,投入效益高、回報高的企業中,通過使資本與資源得到更有效的配置來降低與減少資源的浪費。投資的過程就是優化資源配置的過程,投資者是經濟的優化器。不在意資源配置有效性的經濟一定是惡質的經濟,遭殃的一定是民眾。
價值投資者利用別人的錯誤來賺錢也是非常正當的。首先,這是規則允許的。在網球比賽中,總不能說費德勒從對手的非受迫性失誤中得分是不道德的吧?其次,投資者利用對手的錯誤,可以防止錯誤的蔓延,從而對市場起到一定的校正作用。這樣的行為,是十分道德的,應該受到鼓勵的。
哲學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檢驗人類行為與活動的道德正當性。對正當的行為與活動,哲學的任務是提供道德論證與辯護。投資哲學的任務亦複如此。投資哲學必須對投資活動進行道德分析。論證投資活動的正當性並作出辯護是投資哲學的應有之義。人是追求意義與正當性的動物。每個人都希望自己從事的活動是有意義的和道德正當的。道德上未經充分論證的職業是不值得去從事的職業。隻有對自己所從事的事業有榮譽感的時候,認為自己的事業具備充分的道德正當性的時候,人們更盡情地投入,也才會有更大的成就。智慧是有關的道德的,有道德(感)的投資者,才可能是智慧的投資者!
--轉自:《九鼎公共事務研究所》,2011-10-06
http://www.cipacn.org/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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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麽能追逐別人的利潤?-說說投資的道德正當性
法國反商作家巴爾紮克有句名言:每一筆財富背後,都隱藏著一樁罪行。(Behind every fortune, there lies a crime.)中國的老百姓中有很多人同意這種看法。中國的政治教科書也完全同意這種看法。下麵的內容在學校教科書和正統政治讀本中經常出現: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潤,它就保證被到處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帶來利潤的資本來到世間,從頭到腳,每個毛孔都滴著血和肮髒的東西,每個毛孔都帶著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