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國法律規定,凡救回魯國被賣到外國做奴隸者得物質獎勵.有人做了這樣的事卻說不願接受獎勵,也鼓勵其他人不要接受.孔子就說他亂法,說這樣一來,道德標準被拔得太高,大家就不願做好事了.
做好事就該受褒獎,這樣才能揚善懲惡,鼓舞人心.春秋時代不是有這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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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多謝。不知仁兄是否有原文,能否貼過來?
-玄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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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11 postreply
03: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