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師嬌縱孩子,是他自己的事情,人之常情。沒有什麽疏失。
媒體不斷放大這件事,就是挑動對立。
執法部門失職和不作為是中國當下之殤。
事件一出,第一時間扣車,扣人,公安派出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來處理。然後再移送交管部門處理。在事件處理過程中,任何不實報道事後都會被追究。
李老師去道歉,是道義層麵上的事情,賠償是應該的,是民事責任方麵的事情。
15歲的孩子,未成年,父母親作為監護人,負有法律責任。
至於是拖拉機,還是BMW,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是,此車為什麽多次違章,還沒有被交管部門查扣。
違章駕駛,不夠年齡駕駛,都是違法,依法處理就行了,執法部門這個時候,有必要立即站出來,平息議論,創造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