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風波與美式民主
作者:龔小夏
2011-08-04 19: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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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多數美國人對這場危機中兩黨表現出來的偏執與低效表示非常不滿。然而,這場債務危機卻反映了美式民主製度的一個非常關鍵的側麵。美國憲法的第一條第八款規定,國會有權以國家的信用作為抵押借貸。也就是說,借貸的大權在國會手裏,行政部門不得在沒有國會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借債。每逢財政預算入不敷出——這是最近多年來的常態——政府就需要借貸。而國會要給貸款額規定一個上限,提高上限需要國會參眾兩院批準。
作為三權分立製度的重要原則,國會代表選民掌握著批準稅收和財政預算的權力,行政部門隻能向國會提交預算計劃。國債既然是財政的重要組成部分,國會當然不能放權而任由總統去拍板。在這次債務危機期間,有一些人--包括前總統克林頓--曾經勸說奧巴馬總統動用《憲法》的第十四條修正案,繞過國會來提高借貸上限。此言一出,憲法專家們,包括白宮的法律顧問都大叫不可。
第十四條修正案是1866年南北戰爭之後製定的,其中的第四款涉及國債。其主要含義,是要求叛亂的南方各州在重新加入聯邦之後也承擔聯邦政府在平叛的時候借下的債務,而聯邦和州政府則不承擔南方欠下的戰爭債務。如果第十四條修正案被用來解釋為行政首腦可以繞過國會去借貸,從而否定了憲法本文以及長期實踐所確立的傳統,在美國將引起比債務危機更加嚴重的憲法危機。
說到底,這次增加債務上限之所以成為危機,主要是由於在布什與奧巴馬兩任中,政府開支急劇增加,導致選民對國家財政的前途日漸擔憂。抑製政府支出的民眾情緒推動2010年的國會選舉中共和黨大翻盤,造成了今日共和黨的眾議院與民主黨的白宮和參議院對峙的局麵。
從曆史上看,有許多次重要的大革命--1640年的英國革命,1776年的美國革命,以及1789年的法國革命--中,人民抗拒政府無度的稅收與開支是大規模社會與政治動蕩的導火索。而在美國最近的事件中,人民的抵抗是通過和平與民主的方式來實現的。民主製度有時雖然看上去缺乏效率,但卻是避免大動亂的最有效的手段。
--原載:《VOA》,2011-08-04
http://voachineseblog.com/gongxiaoxia/2011/08/04/us-de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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