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車在溫州出意外,一個個活靈靈的生命轉眼變成冤魂,悲痛、震驚之餘,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冒了出來,這是誰的責任?
答案其實挺痛苦的,大家都跑不了,就是你我的責任。
殺人的,是咱們的高鐵,沒錯,咱們的。不知道高鐵的耗資總額是多少,一億,一百億,一千億,一萬億。大概是個不小的數。這錢,不是前麵那個部長劉誌軍的錢,也不是現任部長盛光祖的錢,同理,也不是溫家寶的錢。高鐵是用全國父老鄉親的稅錢建的。花如此大一個未知數的錢建高鐵你知道嗎?你企圖知道過嗎?那錢花完之後對你有什麽好處什麽壞處你想過嗎?你花一大錢,買一產品,保修單你看了嗎?下訂單,編預算,開支票,試產品的事兒你都不用心,出事了找別人負責任?
所以這事兒反思是挺痛苦的。原本咱們可以混過去,弄個局長副局長甚至部長什麽的懲處一番,也就免了咱自找痛苦的胡亂反思。可偏偏有搗亂的。據說咱中宣部下了例行通知,動車的事兒,幾可幾不可。不可的,包括不可“反思”。這就壞菜了。這年頭,中宣部的事兒,基本上大家反著聽。於是反思,兩天瞎想,他X的,出事兒是我的責任。
要想日後少出事兒,少痛苦,自己的責任,不能推給別人。
責任政治,該負責的不負,起於咱們沒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