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正統信仰”理解
“正統信仰”有一個非常簡單的定義:“正確或正直的思想”。 而“正統信仰”介於兩個方麵:
“正確的行為”所指的是發揚基於正確的教義或教導的,行為或做法。 把概念實踐出來,正確地實踐出來。‘向上帝而活’的其中一個層麵是與我們的行為或做法有關的。我們所說的正確行為,不僅是常助人為樂的善事,更重要是看內心動機,和外在動力,不容任何私念雜念,符合聖經旨意的,不單討人喜悅更要討神喜悅的行為。
“正確的情感”意思是正確的感覺或感情。為上帝而活包括確信我們最深刻的情感是為了神而存在的:我們的喜樂、失望、渴求、憤怒、興奮和許多其它情感必須與上帝的心意合一。